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内设处室职能
一、理事会办公室
负责区社机关政务、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制度建设和监督执行,协调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承担区社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讲话稿等起草工作;负责区社机关文电、机要、保密、印章、档案、值班、联络、接待、网络建设管理、新闻宣传、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后勤保障、节能减排、社志编修等工作;负责区社机关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平安建设、国家安全、综治信访、安全保卫等工作;承办区社党组、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 任:黄军强 电 话:0951-5029009
二、监事会办公室(与理事会办公室合署办公)
指导系统监事会工作;负责监事会监督检查、调查研究和社情民意等工作的组织和落实;负责监事变动调整和沟通联络等工作;承办区社党组、监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 任:郭晓冬 电 话:0951-5029012
三、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
负责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统筹推进直属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承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保障工作;负责直属系统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民族团结、群团等工作;加强直属系统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监督;承担党建督导、考核及星级评定等工作;负责区社机关和宁夏供销集团公司机构编制、人才规划、干部培训等工作;承担区社党组管理干部的任免、交流、管理、监督、考核等工作;负责区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换届和届中调整有关工作;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驻村工作队员的选派和管理工作;承办上级党组织、区社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处长):郝小军 电 话:0951-5029786
四、经济发展处
负责拟定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系统项目储备和申报立项等工作;负责系统信息化建设,承担全国“数字供销”示范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等经营业务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指导系统开展土地托管、测土配方、统防统治等相关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承办区社党组、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处 长:姚 婷 电 话:0951-5029015
五、财务审计处
负责系统经济和财务运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区社机关部门预决算、财务报告,承担区社本级财政项目资金部门绩效评价工作;指导系统合作发展基金的管理和运行,承担系统金融风险防范与处置工作;负责区社机关、宁夏供销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宁夏供销集团公司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综合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干部职工和离退休干部工资发放,社保、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缴纳等工作;负责机关党费、工会会费支出、记账工作;承办区社党组、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处 长:李林东 电 话:0951-5029022
五、现代流通处
指导系统推动现代流通(冷链物流)、电子商务等业务发展;参与拟定自治区有关农产品市场规划和建设工作,改造提升传统经营网点;指导系统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消费帮扶等工作;负责统筹系统品牌建设和系列产品培育、推广等工作,承担有关商品展销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承办区社党组、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处 长:郑亚亮 电 话:0951-5029068
六、合作指导处
指导市县(区)供销合作社组织建设,加强成员社和基层社规范化建设,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指导系统深化综合改革,负责系统综合改革发展重要课题调研、总结、经验推广工作;负责市县(区)供销合作社综合业绩考核;承担直属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系统协会(学会)工作,协调开展系统农村实用人才、农民经纪人培训;承办区社党组、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处 长:路 军 电 话:0951-5023329
七、资产监督管理处(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指导系统社有企业改革发展和经营管理,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负责拟定宁夏供销集团公司深化改革发展的有关规定、办法和意见;负责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督办落实决定事项;承担区社本级社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拟定宁夏供销集团公司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和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宁夏供销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激励办法,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和福利保障等工作;指导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督导宁夏供销集团公司及其出资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办区社党组、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处 长:闫 伟 电 话:0951-5029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