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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供销合作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日期: 2022-01-27 12:15: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有关文件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宁政公开办发〔2019〕46号)精神,现就自治区供销合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主线,积极适应新时代政务公开新要求,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狠抓贯彻落实,筑牢工作基础。认真积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和中央、自治区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及时调整充实社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印发施行《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范围。积极开展业务培训,组织政务公开培训2场、培训人员超100人次,强化增强机关和企业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意识

(二)健全制度机制,推进主动公开。修订《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修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范围,编制《自治区供销合作社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围绕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改革发展等工作,积极开展信息发布、解读回应。网站设立工作动态、合作信息、媒体声音、通知公告等栏目,主动公开信息1186份。针对“十四五”规划、“数字供销”建设等主题,发布相关解读11篇。注重运用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针对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事件,及时、准确地开展信息发布和回应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优化平台整合,拓宽公开渠道。切实发挥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积极作用,加强政务发布与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民互动。强化网站政务公开主平台作用,通过整合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取得新提升。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加大网站巡查力度,及时发现、纠正和消除错误或敏感信息。

社机关设立电子大屏宣传栏两处,制作宣传橱窗一处,将社机关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人事任免等信息及时公开

(四)切实推进整改,提升工作质量。高度重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分管领导专门主持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整改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了《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关于2021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台账》,将19个问题整改落实任务细化分解,将责任落实到各处室,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要求划定完成时限,落实到处室。目前,19个问题基本整改到位。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2021年,我社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已予以回复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21年,我社没有发生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情况。

(七)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八)加强网站建设

结合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我社集中人力,对网站进行了改版。现设有"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新闻资讯、党建工作、行业快讯、通知公告、互动交流"等多个主栏目,下设对应子栏目,网页设计更加规范合理。将2018年以来行政决策类文件全部上传,对公示公告栏内容进行清理规范。新开设全国“数字供销”示范区建设、乡村振兴、党史学习教育等专栏,网站信息发布功能更加及时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位公开数量

规章

11

11

11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

147.271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发福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计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存在网站建设管理与信息更新不够到位、不够规范,推进公开的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亟待扩大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改进和加强。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三是加大供销系统“服务三农”宣传活动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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