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自治区供销合作社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理事会办公室 日期: 2021-03-10 15:52:52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有关文件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宁政公开办发〔2019〕46号)精神,现就自治区供销社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自治区供销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自治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规范网站建设管理和信息更新,提高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丰富完善网站版块栏目,使网站各版块栏目符合新时代要求,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扩大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围绕区社“五个供销”建设、模范机关创建、“形象提升年”活动、基层党建工作等及时跟进报道,确保网络宣传及时更新,工作宣传及时跟进,不断提升行业形象,使社会各界更加了解、理解、支持供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理事会副主任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领导、指导协调、监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理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规范公开内容

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和平台,确立了“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不审核不公开”和“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机关处室、办公室、分管领导“三级审核”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准确、及时、有效,不发生泄密事件。全年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及时、准确、有效,为服务“三农”、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梳理细化公开内容,严格落实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努力做到全面、准确、及时公开。2020年自治区供销合作社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24条。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没有收到要求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加强网站建设。

一是网站现设有"工作动态、政务公开、政策法规、新闻资讯、党建工作、行业快讯、通知公告、互动交流"等多个主栏目,下设对应子栏目,信息宣传工作不断加强。二是网站的功能得到了有效完善。为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交流互动格局,不断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切实方便群众获取信息。三是全面公开政务信息,保证了群众了解掌握供销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为提高群众满意率作出了积极贡献。四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门户网站的内容建设,聚焦主题主线设置党建学习专栏,加强对网站日常维护管理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六)加强督查考核

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流程界定制度机制,加强监管和督查,从源头保障信息安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效能目标管理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比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也存在网站建设管理与信息更新还不够到位、不够规范、推进公开的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亟待扩大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改进和加强。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三是加大供销系统“服务三农”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门户网站(http://coop.nx.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建议,请与自治区供销社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中路57号信通大厦,邮编:750011,电话:0951-502901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