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治区供销合作社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自治区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单位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考评主要内容,进行了全面的自检自查,现将我单位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我单位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专岗负责,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并在宁夏合作网(宁夏供销社门户网站)发布。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六项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按照《条例》,我单位编制、公布和更新了《宁夏供销社信息公开指南》、《宁夏供销社信息公开目录》及《宁夏供销社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在职责范围内确定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文来源:宁夏合作网,并及时准确的发布;我单位政府信息的内部保密审查2014年未出现违规违纪等情况;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 2014年,我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单位严格按照《条例》执行。但还需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效,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暂行规定》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我单位将继续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加大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力度,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