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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社有企业全员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

索引号 640000038/2020-00128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4-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责任部门

宁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各社有企业:

为全面深化社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广泛调动、充分发挥社有企业各级负责人和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落到实处,促进和保障社有企业稳健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现就切实加强社有企业全员绩效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切实加强社有企业全员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性

建立经营业绩考核制度,是区社整改巡视反馈问题、完善社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深化社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是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经营管理责任、促进企业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随着区社近两年对供销集团等社有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的持续推进,业绩考核的正向激励约束作用和导向作用已初步显现,既有效激发了企业负责人革新挖潜、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资本运营质量的内生动力,又有力保障了区社出资人监管职责的落实。而全员绩效考核管理是对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制度的衔接配套,是企业战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凝聚干事创业正能量、培育优秀企业文化、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手段,是改进完善企业经营管理模式、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载体、工具和现实要求,也是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落实到各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压力传递到各个岗位,激励约束覆盖到广大员工的制度保障,对于调动、保护和发挥好每一名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实现全员经营责任链条全方位覆盖,保障企业经营发展目标完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从各企业2019年度推进全员绩效考核工作情况看,当前社有企业全员绩效考核工作水平仍处于一个较低层次,还存在不少问题,具体表现在一些企业以年度考核代替平时考核、以专项考核代替绩效考核、以部门考核代替全员考核;一些企业考核指标缺乏岗位针对性、考核方法缺乏可操作性;一些企业考核走过场、平均化倾向突出,一些企业将绩效管理简单地定性为“发奖金”与“扣工资”等。这些问题根子上是各企业负责人对全员绩效考核工作思想重视不够、深入研究不够、推进力度不够。绩效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绩效管理的意义在于企业绩效的改善和员工能力的提升。各社有企业应在科学认知全员绩效考核价值意义的基础上,切实纠正对绩效管理认识的偏差,强化对全员绩效考核工作的研究和推动,认真总结分析自身全员绩效考核工作中存在不足,高度重视加强和改进全员绩效考核工作,切实增强推行全员绩效考核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正确把握全员绩效考核工作的原则

加强社有企业全员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考核的正确导向。围绕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以促进全员岗位职责落实为核心,通过完善考核组织、考核制度、考核指标及考核方式方法,引导员工持续改进行为,追求卓越绩效,促进企业发展战略目标和年度工作任务的分解落实和最终完成,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切实增强企业的执行力。

(二)坚持按照岗位职责考核。以目标管理为重点,针对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各自的岗位、职责,紧紧抓住最能反映岗位贡献、体现价值创造和企业最关注的关键绩效指标和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三)坚持平时考核、及时奖惩。以月度考核为基本考核周期(根据岗位实际还可实行日考核),配套科学绩效薪酬体系,每月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绩效工资直接挂钩兑现,以体现考核奖惩的及时性和精准性,促进绩效考核存在问题员工及时认识和改进不足。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充分调动每一名员工工作积极性为目的,切实做到考核办法、考核过程公开,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

三、全面提升全员绩效考核工作水平的要求

各社有企业要切实加大推进全员绩效考核工作的力度,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完善办法,健全机制,严格执行,务求实效。

(一)建立健全绩效考核组织体系。各社有企业要切实加强对实施全员绩效考核工作的领导,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认真研究全员绩效考核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全员绩效考核的组织保障和机制保证。分管全员绩效考核工作的企业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勤勉履责,及时解决全员绩效考核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升企业各层级、各岗位的绩效考核工作水平。

(二)真正实现绩效考核的全员覆盖。各社有企业全员绩效考核范围要涵盖企业领导班子副职、中层管理负责人及所有普通员工,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和压力从上到下层层传递,真正建立起完善的绩效考核机制,彻底消除考核死角。其中,对中层管理负责人及普通员工实行一月一考核、绩效工资一月一兑现;对企业领导班子副职,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结合实际进行平时考核(考核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季度),将考核结果记录在案并及时通报要求本人改进,待区社审定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后,经企业领导班子研究或企业主要负责人决定,可以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基本依据,结合企业领导班子副职平时考核情况,酌情调剂领导班子副职绩效薪金。

(三)着力完善全员绩效考核办法。各社有企业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针对企业改革发展和经营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挑战,针对管理层和部门的不同职责、员工所处的不同岗位,结合企业所处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加强研究和完善企业全员绩效考核办法,科学合理地确立考核指标、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突出分类、分岗位的差异化个性化考核措施,不断健全完善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全员绩效考核方式方法,切实增强全员绩效考核的导向性、针对性、精准性和有效性。考核目标体系上要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将企业的战略目标具体化为生产经营管理指标,将生产经营管理指标具体化绩效考核指标,按照“企业-部门-岗位、战略-目标-指标”进行逐层分解和细化,形成从企业到部门到岗位的绩效目标考核体系。考核方式上应采取分层考核,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考核一级。在考核管理上,供销集团、金桥物流公司、供销数码公司、电商产业公司等企业应着力抓好绩效计划、绩效辅导、绩效考核、绩效反馈和绩效应用五个环节,整体提升绩效考核水平。考核指标上要突出关键绩效指标和主要短板指标,力求少而精;考核评价标准力求能具体的尽量具体,能量化的尽量量化,少用或不用定性文字来描述考核标准,以利于和方便考核实践中的评价赋分。绩效考核工资的设定上,应结合各企业实际对除领导班子外的其他企业员工的薪酬构成进行调整完善,根据管理层级和岗位实际,在保持现行薪酬标准不变或不高于现行薪酬标准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所占薪酬比例,严禁以绩效考核之名普涨工资。制定完善企业全员绩效考核办法、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应认真广泛听取全体员工的意见,要将考核办法、考核过程、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主动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四)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各社有企业要把全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和职务岗位调整紧密挂钩,严格兑现奖惩,做到有目标、有记录、有反馈,先考核后定绩效薪酬,赏罚分明,奖惩及时。要合理确定全员绩效考核结果的分级比例,避免考核结果的平均化倾向。要高度重视全员绩效考核结果的反馈,提出改进方向,引导帮助员工不断改进提升工作绩效,对于改进效果不明显甚至消极应对、拒绝改进的员工,应及时调整岗位和职务。要通过全员绩效考核,促进企业深化内部制度改革,真正建立起管理者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薪酬能高能低的有效激励约束机制,真正形成一种企业关心员工成长,员工支持企业发展的干事创业文化氛围。

(五)强化督导落实。各社有企业要加强对实施全员绩效考核工作的自查,强化对领导班子副职、各职能部门和所属子公司的督导检查,持续改进和提高全员绩效考核工作质量和水平。要注重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的高度统一,对考核过程中目标的执行、评价、反馈以及考核结果的应用等各个环节实施闭环管理,定期检查分析考核工作,持续推动企业全员绩效考核工作上水平、更规范、更精准。区社将从2020年度起,在社有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工作中进一步加大“考核期内对全员绩效考核工作开展不力的”这一扣分项考核力度,在本意见印发后仍未有力推进和切实加强全员绩效考核工作的,将在10分限额内酌情扣分。

(六)加快推进实施。各企业要根据以上意见,紧密结合企业实际,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全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包括岗位职责量化指标、评价赋分标准、考核流程等相关表格),于6月底前报送至区社资产监督管理处,供销集团出资企业同时报送集团,从7月始按照区社指导意见和企业《实施方案》正式开展全员绩效考核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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