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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党组关于进一步细化规范处室职责工作岗位及人员配备的通知

索引号 640000038/2019-00001 文号 宁供党发〔2017〕41号 生成日期 2019-01-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责任部门

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党组关于进一步细化规范处室职责工作岗位人员配备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厘清各处(室)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形成职责清晰、权责明确、人人担责、各负其责的良好工作局面,依据《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政办发2014133号),按照区社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新部署新要求,对机关各处(室)工作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细化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理事会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协调和办理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社机关工作制度建设及监督执行

3、负责区社机关会议组织、文稿起草、文电、机要、印章、档案、保密、国家安全、民族团结、机关财务、外事、联络、接待、社志编修工作;

4承担社重要会议决定事项、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5、承担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网站建设与管理、计算机设备及通讯网络管理维护、综治信访、机关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机关管理及服务、机关节能工作;

6、负责区社新闻宣传、信息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新闻发布,指导供销合作社系统务信息工作;

7、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的规定和理事会的要求,监督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等工作;

8、承办区社交办的其事项。

(二)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

理事会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秘书2名、文档机要员1名,共配备工作人员6名。

(三)岗位职责

1主任职责:主持理事会办公室和支部全面工作。主管文电处理、信息、信访、保密和综合协调工作,完成区社领导交办的其工作。

2副主任职责:协助主任分管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党组会议和理事会主任办公会议、领导讲话、机关文电、政务、宣传、信息、机要、印章、保密、档案、政务公开、国家安全、民族团结、网络管理、督查督办、制度建设及监督执行工作,完成区社领导、理事会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交办的其工作。

3副主任职责:协助主任分管机关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各类会议、外事、对外接待、综合治理、公务用车、资产管理、机关财务、物业管理工作,完成区社领导、理事会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交办的其工作。

4党组秘书职责:负责党组会议议题征集、记录和纪要的起草与发送,政务信息的编辑与发送,党组主要领导讲话及综合材料的起草工作;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完成办公室负责同志交办的其工作。

5理事会办公室秘书职责:承办理事会主要领导讲话及综合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理事会主任办公会的记录和整理及纪要起草工作,负责党支部日常工作;完成办公室负责同志交办的其工作。

6文档机要员职责:负责文件和材料的收发、登记、传阅、查阅、档案管理印章及介绍信保管使用工作,机要(党政内网)和保密相应工作,完成办公室负责同志交办的其工作。

    二、监事会办公室(与理事会办公室合署办公)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协调和督办监事会日常工作;

2、负责起草监事会的有关文件;

3、负责组织监事会的调查研究,了解并反映理事会对《宁夏回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对国家、自治区党委、政府委托的各项经济、社会任务的完成情况;

4、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本社财产的保值增值,维护本社的合法权益;

5、 负责各市、县及基层供销合作社干部职工对监事会的来信来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6、负责组织机关处(室)考核工作;

7、承办区社党组和监事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

监事会办公室设主任1名、秘书1名,共配备工作人员2名。

(三)岗位职责

1、主任职责:主持监事会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机关处(室)考核、监事会调查研究、社有资产的监督检查及监事会日常工作,完成区社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监事会办公室秘书职责:负责收集各监事对全区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起草监事会的有关文件、领导讲话等材料,完成监事会主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同志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人事与老干部处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区社机关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险、人事档案、军转干部工作;

2、负责区社机关干部的考核、奖惩、任免、交流、教育、培训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区社机关工作人员录用调配工作;

3、负责供销集团公司及全资、控股企业领导班子的考核、奖惩、任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供销集团公司及全资、控股企业人事业务工作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工作;

4、负责区社人才工作规划的制定、组织和实施,组织开展供销合作社系统干部双向挂职锻炼;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抽核工作;负责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

6、承担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换届和届中调整的有关工作;

7、负责区社脱贫富民和干部“下基层”工作;

8、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社属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承办区社交办的其事项

(二)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

人事与老干部处设处长1名、副处长1名、组织员1名名、档案信息员1名、老干部管理服务员1名,共配备工作人员5名。

(三)岗位职责

1、处长职责:主持处和党支部全面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组织人事、老干部工作政策,落实区社党组有关组织人事工作的决议和安排;负责区社机构设置、编制核定工作做好干部任免、监督、人事调配、理事会和监事会换届及调整、考核联系点扶贫等工作;完成区社领导交办的其工作。

2、副处长职责:协助处长分管党建、干部交流、职称评定、工资管理、人才管理、军转干部、老干部管理服务、信息宣传、综合材料草拟等工作。负责区社党组中心组学习和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支部民主生活会负责社管干部及其人才队伍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人员交流、晋升管理工作; 负责社代会、理事会、监事会换届和届中调整的有关工作;负责薪酬分配等人事管理制度的拟制和处绩效考核负责社团换届、保密和军转干部工作;负责老干部党支部工作,制定、执行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计划,指导社属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完成区社领导和处主要负责人交办工作。

3、组织员职责:负责处内文件传阅督办、信息宣传、印章和介绍信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公务员和事业人员调配(录用、聘用)、培训、考核、职称评审等综合管理工作负责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负责大组工网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完成负责同志交办的其工作。

4、档案信息员职责:负责处内勤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人员工资与医保管理工作;负责参公及事业机构编制管理与年审工作;负责军转安置及企业困难军转干部管理等具体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统计报表等工作负责文件归档管理、资料收集、在职人员干部名册更新、信息系统录入维护工作;完成负责同志交办的其工作。

5、老干部管理服务员职责:负责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异地老干部医疗离退休老干部在职和离退休厅级领导机关45岁以上人员体检工作;负责老干部文体活动的组织老干部活动室管理工作;负责老干部慰问、丧葬、医保等工作;负责老干部综合信息更新、上报等工作;负责老干部支部党费收缴、使用工作;完成负责同志交办的其工作。

    四、计划财务处

(一)主要职责

1、组织全区合作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国家有关财政、税务、金融信贷等政策在本系统的贯彻执行;

    2、组织实施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及试点工作;

3、编制、申报、管理和使用财政预算资金,审核、汇总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财务会计和统计报表承担系统经济发展统计、财务情况分析工作

4组织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项目建设规划,相关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审核申报立项指导监督项目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工作;

    5、负责机关内部审计和财务管理工作,组织资金调剂,监督资金使用;

    6、负责指导供销合作社系统财务、会计工作,制定适应供销合作社发展和管理要求的财务、会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培训系统财务、统计人员;

7、承办区社交办的其事项。

(二)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

计划财务处设处长1名、副处长1名、项目管理员1名、统计员1名、会计员1名、出纳1名,共配备工作人员6名。

(三)岗位职责

1、处长职责:主持处和党支部全面工作。负责中长期规划制定,区社机关年度预算编制、申报工作;负责项目争取、管理工作;负责财务会计、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财务审计工作;完成区社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副处长职责:协助处长分管财务会计、计划统计、机关内部审计、项目工作;负责系统财务会计、统计制度建设、人员培训工作;协调组织实施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及试点工作;承担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使用工作;负责党支部日常工作;完成区社领导和处主要负责人交办的其它工作。

3、项目管理员职责:负责组织进行项目评审,按照具体项目管理办法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组织项目验收与绩效评价等工作;负责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项目建设规划工作;负责项目资料收集、整理、汇总、项目档案管理,区社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完成处负责同志交办的其它工作。

4、统计员职责:负责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统计月报的汇总、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统计月报简析;负责劳动工资统计报表;负责系统统计人员培训、统计制度建设工作;负责机关人员住房补贴、公积金预算工作;完成处负责同志交办的其它工作。

    5、会计员职责:负责部门年度财政预决算编制、上报工作;负责与财政归口处室联系财政资金的拨付、使用工作;负责有关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年度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指导出纳开展工作;完成处负责同志交办的其它工作。

     6、出纳职责:负责组织编报总社财务网络报表系统月报和供销社系统年度决算报表,撰写系统内季度及年度财务分析报告;组织编报财政集体企业年度决算报表,撰写年度企业财务分析报告;完成处负责同志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合作指导处

   (一)主要职责

1、指导市、县(区)供销合作社和基层社开展新型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等涉及改革发展方面的工作;

2、负责全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重要课题调研、总结、推广经验,提供政策指导;承担合作经济学会的工作;

3、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各类经营服务组织等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指导基层社和成员社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导系统开展农村金融服务;

4、组织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5、组织、管理、指导宁夏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的工作,指导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维护合作组织的合法权益;

6、承担系统法制建设、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指导供销合作社标识使用规范化管理和推广工作;

7、负责实施对全区市、县供销合作社综合业绩考核工作;

8、负责宁夏农民经纪人协会、农资流通协会、宁夏再生资源行业协会、烟花爆竹流通协会的组织、管理、指导工作;负责高级农产品经纪人及合作经济管理师培训、鉴定工作;

9、承办区社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

合作指导处设处长1名、副处长1名、基层组织管理员1名、合作经济指导员1名,共配备工作人员4名。

   (三)岗位职责

1、处长职责:主持处和党支部全面工作指导系统改革发展业务工作;指导开展系统内“新型组织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开展系统内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工作;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和供销合作社标识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实施系统综合业绩考核工作;负责行业协会的指导及培训工作;承办区社领导交办的其工作。

2、副处长职责负责指导基层组织的创新发展和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市县、基层社开展“新型组织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开展系统内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工作;负责指导有关项目建设工作;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和供销合作社标识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实施系统综合业绩考核工作;协助书记抓好党建工作;完成区社领导和处主要负责人交办工作。

    3、基层组织管理员职责:负责指导基层组织的创新发展和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市县、基层社开展“新型组织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开展系统内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工作;负责指导有关项目建设工作;承办系统的综合业绩考核具体工作;完成负责同志交办的其工作。

    4、合作经济指导员职责: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具体工作;负责行业协会的指导及培训工作负责处内综合业务工作;负责文件传阅、印章和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负责党支部日常工作;完成负责同志交办的其工作。

 六、市场服务处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电子商务经营服务体系的组织、规划及建设推进工作;

2、负责组织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信息化建设推进工作;

    3、负责重要商品经营业务政策协调,指导化肥、棉花等重要商品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4、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检查、指导工作

    5、参与拟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建设规划,指导组织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参与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城乡市场发展趋势分析、预测和研判工作,为区社决策提供参考

7、指导社有企业开展行业自律,组织实施标准化生产,协调、参与市场经济秩序整顿和规范组织协调供销合作社系统科技开发、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工作;

8、承办区社交办的其事项。

(二)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

市场服务处设处长1名、副处长1名、流通服务指导员1名、电子商务指导员1名,共配备工作人员4名。

(三)岗位职责

1、处长职责主持处和党支部全面工作负责全系统重要商品经营业务政策的组织协调工作承办区社领导交办的其工作。

2、副处长职责协助处长开展工作,负责全系统农资、农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流通网络体系和电子商务经营服务体系的组织、规划、建设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系统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信息化建设推进工作,为全区供销合作社、农民经纪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网络及信息服务负责组织协调全系统科技开发、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系统农业标准化相关工作负责处相关考核及材料准备工作;完成区社领导和处主要负责人交办工作。

3、流通服务指导员职责负责指导化肥、棉花等重要商品的储备和供应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系统农资、农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流通网络体系综合性调查研究工作,对重要商品的市场供求状况及价格动态进行分析研判和监测预报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检查、指导工作;负责全系统重要商品推介会和展示展销会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系统农产品产地市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指导工作负责分管工作相关考核及材料准备工作;完成负责同志交办的其工作。

4、电子商务指导员职责负责推动全系统电子商务经营服务体系的组织、规划和建设工作指导全系统深化电商示范县创建工作;负责组织落实与自治区扶贫办签订的电商扶贫战略合作协议,按照《全区电商扶贫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方案》,与扶贫办共同推进农村电商服务站和宁夏扶贫特产馆及配套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负责指导宁夏供销集团电子商务公司推进与市县供销社电子商务公司的联合合作工作;负责全系统电商人才培训工作;完成负责同志交办的其工作。

七、资产监督管理处

(一)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社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有关规定、办法和意见;指导社有企业按照《公司法》供销合作社章程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实施有企业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工作,发展壮大合作经济;

2、负责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社资委”)日常工作,制定和修订社资委议事规则,对涉及社有资产权益的重大事项开展市场调研、可行性分析、法律政策咨询,监督落实区社和社资委决策事项;

3、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企业改革发展履行区社本级社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

4、建立健全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组织实施对供销集团进行预算管理和年度经营决算审计;

5、负责制定供销集团及社有独资、控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制定供销集团及其全资、控股企业薪酬分配制度规范经营管理层薪酬;

6、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督导社及所属企业安全生产,督促供销集团及其出资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担自治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7、承办区社交办的其事项。

(二)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

资产监督管理处设处长1名、副处长2名、安全生产管理员1名、资产监督管理员1名,共配备工作人员5名。

(三)岗位职责

1、处长职责:主持处和党支部全面工作指导和服务社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工作;负责社资委重大事项的衔接、协调、沟通工作;负责供销集团实施预算管理、风险管理、决算审计、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的组织实施负责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一岗双责;承办区社领导交办的其工作

2、副处长职责:协助处长负责社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制定指导性意见,出台管理办法,落实区社重大决策部署,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协助处长负责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联系联络社资委委员,负责社资委办公室日常工作,修订完善社资委议事规则和资产监督管理制度规定,开展重大事项市场调研、可行性分析和法律政策咨询,起草社资委会议纪要,开展重大决策的督查落实;协助处长负责供销集团进行预算管理、风险管理、决算审计,对供销集团及其全资、控股企业制定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的方案具体实施工作;完成区社领导和处主要负责人交办工作。

3、副处长职责:协助处长负责系统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和具体工作任务的落实;负责指导供销集团做好区社本级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市县供销合作社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制定系统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操作规程,指导供销集团、社有企业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并按规定进行考核落实负责系统内安全生产规划、计划和落实、总结工作;负责组织系统内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处置和调查分析,定期组织召开系统内的安全生产会议,定期不定期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完善系统安全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督促供销集团、社有企业安全教育,落实系统内安全生产培训任务完成区社领导和处主要负责人交办工作。

4、安全生产管理员职责:负责起草系统内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编制本系统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指导、审定供销集团、社有企业相关制度和规程;负责做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置、上报等工作;负责做好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工作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督促及时整改;负责组织召开系统内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等各种会议,协调、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活动,做好相关文件资料的起草等工作负责系统内安全生产文件、信息的上传下达、规范流转和督促落实,负责相关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完成负责同志交办的其工作。

5、资产监督管理员职责:负责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和社资委办公室工作;负责区社、社资委、社资办相关文件的起草、印发、存档等工作,以及上级文件的签收、转办、催办、归档等办文工作;负责社有资产监督管理会议或社资委会议的筹备、文件起草、通知、会场布置等工作;负责供销集团预算执行、风险控制、绩效考核等制度执行情况的跟踪督查,编制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季报;完成负责同志交办的其工作。

    八、机关党委

(一)主要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区社党组的各项决定

2、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实践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

4、密切联系群众解,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5、负责党员培养、发展工作,足额按时收缴党费;

6、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支持其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7、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领导机关各处室党支部和宁夏供销集团党的工作;指导社有独资、控股企业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8、领导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履行工作职责;

9、承办区社党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

机关党委设专职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名、纪检专干1名、组织宣传专干1名、工青妇专干1名,共配备工作人员4名。

(三)岗位职责

    1、专职副书记兼纪委书记职责:负责机关党委日常工作和党支部全面工作。负责区社机关和直属企业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机关党建目标责任和廉政建设责任;指导机关和本系统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2、纪检专干职责:协助专职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完成机关纪委的各项工作;负责拟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廉政建设规划;负责监督、检查党员和干部执行党内法规、廉洁勤政、遵守党纪、履职尽责以及党务公开情况,监督基层党组织执行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的情况;负责做好党员群众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的登记、处理工作;负责机关纪委会议的通知与记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负责组织廉政警示教育,编报廉政建设工作信息简报;负责印章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完成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负责同志交办的其它工作。

    3、组织宣传专干职责:协助专职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完成机关党委的各项工作;负责督促落实机关各支部和宁夏供销集团党委及社属企业党的建设各项工作;负责党员学习教育工作;做好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和党组织及党员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党委会议和本支部会议的记录,监督检查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完成机关党委负责同志交办的其它工作。

  4、工青妇专干职责:负责工青妇会员代表大会和职代会、团代会的筹备组织工作;负责召开工青妇委员会,传达机关党委和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负责组织制定团拜会、群众体育运动会等群团组织活动实施方案,编制活动预算并组织落实;负责组织制定“道德讲堂”工作计划;负责机关工会和系统工会会费、共青团团费的管理使用,定期向机关党委报告经费使用情况,督促加强系统内群团组织的管理;负责群团组织工作调研;负责做好机关和宁夏供销集团及社属企业计划生育宣传和服务工作;负责制定、组织系统内开展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完成机关党委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关各处室实行AB岗工作制度,由处(室)负责人根据岗位职责及人员配备情况指定相近岗位互为AB岗,当A岗人员因故不在岗时,B岗人员自动顶岗,并及时履行相应职责。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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