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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供销社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索引号 640000038/2022-00037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7-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责任部门

2022年,自治区供销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宁政办发〔202229号)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立足重点领域,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一)集中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开展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明确决策事项名称、承办单位、法律依据等内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牵头部门要根据决策事项的推进情况,以目录归集的方式,对各事项的决策草案、制订背景、意见征集采纳情况、会议审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进行集中展示,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当及时公开。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规定,向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厅门户网站公布决策草案及相关起草说明。(办公室牵头,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强化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通过区社门户网站按规定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政策信息,及时公开我社2021年部门决算和2022年度预算报表及相关说明。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持续提升预决算公开规范化水平,推进各事业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计划财务处负责)

)加强农资信息公开。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及时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信息。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市场监管,推动农药、化肥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公开。(市场服务处牵头,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聚焦重大活动加强信息公开。围绕各类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大成果等内容,利用官方网站、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公开,积极宣传农业农村领域事业发展、活动开展、工作成效等信息,提升我区“三农”工作知名度和影响力。(办公室牵头,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及时回应,公开答复全文,接受群众监督。(办公室牵头,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围绕政策公开,持续提高服务水平

)推进政策精准、高质量解读。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应解读、尽解读”原则,凡面向企业和公众的政策性文件均要解读,切实做到政策解读全覆盖,特别是文件内容和实施过程中与公众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关注点和疑惑点,要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说明,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部署,解读材料要突出核心概念,完整、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优化重大政策咨询服务。聚焦重点领域,进一步提高政策咨询服务水平,依托门户网站意见征集领导信箱等板块,加大政策咨询服务力度,为企业、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完善网上建议留言办理规范,积极解答政策文件执行单位和社会公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完善信访接待等相关制度,及时回应和关注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理好群众诉求,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公开质效,完善政务公开机制

)规范执行公开制度。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原则,增强保密意识,从源头上抓好保密审查和涉密审核,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坚决杜绝涉密信息和个人隐私信息上网公开,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和开源信息泄密失密。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统筹考量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界定公开方式。对行业政策、行业数据、行业信息等重要内容,严格进行公开前审查,全面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办公室牵头,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规范做好政务信息管理。用好行政法规集中统一公开成果,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及时更新完善本社门户网站原有行政法规文本。对厅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年底前把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在政策专栏集中公开,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公开,已修订或实效的文件标注有效性,方便公众查询使用。(办公室牵头,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持续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加强网站和新媒体内容管理,提高监管效能,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导向正确。充分发挥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持续优化完善网站检索功能,安排专人定期对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专项检查;落实专人专责,健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现象。(办公室负责)

(十)持续推进政务信息开放。全面落实《全区“政府开放日”工作方案》(宁政公开办发〔202128号),在全区政府开放月,围绕“数字供销”示范区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化肥淡储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集中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层次丰富的政府开放系列活动,拓宽政务信息开放渠道,扩大活动展示面。活动期间设置答疑、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业务骨干现场解答、听取意见建议,对于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要研究吸纳并专项反馈。(办公室牵头,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切实抓好宣传推广。加大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力度,及时总结、归纳、提炼,向自治区政务公开办报送典型经验和有益做法,并在“政务公开看宁夏”专栏积极投稿,全面宣传政务公开的新举措、新成效,推进政府开放活动。(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压实主体责任。推进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重大政策发布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并加强政务舆情风险研判和实时监测,密切关注涉及“三农”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化肥储备、农资供应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前瞻性抓好引导,确保及时回应、有效应对,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和发展氛围。(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督促落实。梳理政务公开年度重点任务,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督查,逐项督促落实。开展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回头看,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依法督促整改。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造成严重影响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办公室牵头,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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