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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夏现代供销建设实施意见》 《宁夏开放供销建设实施意见》《宁夏市场供销建设实施意见》《宁夏数字供销建设实施意见》《宁夏活力供销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 日期: 2020-03-20 16:02:43

各市、县(区)供销社,各社有企业:

《宁夏现代供销建设实施意见》《宁夏开放供销建设实施意见》《宁夏市场供销建设实施意见》《宁夏数字供销建设实施意见》《宁夏活力供销建设实施意见》经自治区供销社八届五次理事(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1.《宁夏现代供销建设实施意见》

       2.《宁夏开放供销建设实施意见》

       3.《宁夏市场供销建设实施意见》

       4.《宁夏数字供销建设实施意见》

       5.《宁夏活力供销建设实施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2月6日



宁夏现代供销建设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现代供销建设,促进全区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宁党发〔2016〕3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供销合作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全区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坚持以现代治社理念推动思想解放、观念再更新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三个适应”和自治区党委“守好三条生命线、走出一条新路子”的总要求,持续深入开展“思想再解放、观念再更新”大学习大讨论,把学习始终作为供销人的必修课,建设学习型合作经济组织。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突出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党性修养,锤炼忠诚干净担当政治品格。实施能力素质大培训、大提升工程,举办供销社机关干部、社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农村实用人才“三支队伍”服务“三农”能力提升培训班,认真学习市场经济、合作经济现代理论知识;深入开展交流互鉴活动,举办全区“五个供销”建设现场交流会、片区推进会,促使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各级社有企业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组织干部职工“走出去”考察学习外省(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经验。通过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学习培训交流,指导全系统各级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遵循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和合作经济基本原则,充分运用现代流通新业态、新模式、新经验,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不忘为农服务初心,牢记为农服务使命,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摒弃计划经济老套路和因循守旧老办法,树立市场经济新思路和高质量发展新理念,科学谋划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新思路、新方法,做好“腾笼换鸟”“浴火重生”文章,促进全区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不断开创新时代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坚持以现代经济模式推进供销合作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全区“1+4”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着眼农产品电商发展新要求和新兴消费新趋势,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提出的新使命、新要求,积极应对市场竞争呈现的新变化、新挑战,面对形势变化,转变思想观念,打破惯性思维,面向更广阔的市场找准机会、做好布局、拓展边界;善于把握现代农业发展的趋势,秉持开放合作理念,优化合作服务,创新合作模式,秉持“联合、合作、共建、共赢”办社理念,推动不同层级供销社及社有企业之间的联合合作,广泛吸纳能人、领军人物、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入社,增强“嫁接式”“联合式”开放办社的渗透力,全面提升全系统开放办社的层次和水平。加强“两个体系”建设,优化提升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产品流通网络,加强农产品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紧密衔接,推动产供销一体化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打造现代农产品供应链,缩短供应链条,提升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保鲜、流通水平,提升农产品供给水平,契合消费新需求。充分运用现代农业发展新技术、新品种、新装备、新模式,实施“互联网+”行动,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发挥供销合作社根在农村、联系农民的网络资源优势,加强与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联合合作,密切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创新服务方式,为农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产业链服务,为农民和消费者提供系列化、精细化、个性化服务,打通服务农民和消费者“最后一公里”,切实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化、标准化水平,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三)坚持以现代经营方式推进高质量发展。坚持“巩固、增强、提升、畅通”的方针,以创新驱动和综合改革为动力,全面提高服务“三农”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加强社有企业指导、教育、服务,转变监管方式,推动社有企业监管由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推进国有划拨土地作价出资政策落地,开展社有企业破产清算、企业整合、资产重组试点探索,盘活存量资产,开发低效资产,增强企业创新发展动能。做大做强宁夏供销集团,推动市、县(区)供销社组建运营供销集团,发挥龙头示范带动作用,促进社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大力发展现代流通和股权投资、高效种养业、电子商务、金融服务等新型经营业态,优化社有企业和基层供销社运行机制,持续推动供销合作社服务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着力打造转型升级新形象。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加快实施“互联网+”行动,综合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区块链等现代技术,做实做强供销电商新业态,推动生产经营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聚焦落实自治区“1+16”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提升社有企业和基层社获得感和便利度,为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四)坚持以现代运行机制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创新运行机制,理顺社企关系,密切层级联系,着力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按照建设合作经济联合组织的要求,优化联合社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推进联合社治理机制创新,加快构建上下贯通、高效运行的行业指导体系。结合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主题教育发现问题整改和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取得的成果经验,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宁夏回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以制度建设提升治社理事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推进社有企业改革。坚持以管资本为主,进一步修订完善《自治区供销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切实明晰区社理事会、社资委和宁夏供销集团职责定位和权责边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落实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主体责任,完善企业内部重大事项决策和监督约束机制。遵循产权制度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基本规律和基本要求,积极推进社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和股权多元化,注重引资与引制相结合,探索建立有别于社有全资、控股企业的管控和运营模式。同时,要在提高制度执行力上下功夫,增强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强化制度执行,提高运用制度干事创业的能力,把制度执行和监督贯穿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全过程,充分发挥制度指引方向、规范行为、提高效率、维护稳定、防范风险的重要作用,把制度执行力转化为治社理事效能。

(五)坚持以现代服务体系融入乡村振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找准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定位,主动融入全区乡村振兴大局,谱写新时代服务乡村振兴供销新篇章。着力建设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强化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加强农产品流通服务网络,构建农资供应服务网络,探索发展供销合作社金融服务。着力建设新型基层组织体系,做实做强一批基层社标杆社,改造提升一批功能不完善的基层社,创新发展一批经营服务全覆盖基层社,丰富拓展基层社经营服务领域,实施惠农服务工程,打造完善基层社与农民的利益共同体。着力构建电子商务经营服务体系,以全国供销总社“供销e家”为依托,以宁夏供销电商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综合平台,带动建设县域电商运营中心,发展村级电商服务站,推进一体化经营服务,深度融入全区乡村振兴战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顺利推进为了推进现代供销建设顺利开展,自治区供销社成立以区社分管领导为组长、机关各处室、宁夏供销集团、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宁夏现代供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现代供销建设的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理事会办公室,理事会办公室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二)加强工作督导,加快建设进程。把现代供销建设纳入区社对社有企业和市县(区)供销合作社综合业绩考核和机关各处室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各社有企业和市县(区)供销社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具体落实措施。现代供销建设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对现代供销建设意见实施情况及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深入调研、督导,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有创新、有亮点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督促限期整改落实。以严格的督导促进现代供销建设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及时对全区现代供销建设好做法、好经验、好模式进行总结、提练,充分利用宁夏供销合作网等网站开展宣传,借助宁夏日报、宁夏电视台、中华合作时报等主流媒体宣传现代供销建设,不断拓展宣传领域,扩大宣传范围,传播好声音,扩大影响力,为推进全区“五个供销”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宁夏开放供销建设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宁党发〔2016〕3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关于开展“两个体系”建设的试点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65号)精神,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进一步做好开放办社工作的指导意见》(供销合字〔2019〕33号),按照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八届三次理事会关于着力打造“五个供销”,进一步加大开放办社力度、规范开放办社行为、提高开放办社质量的要求,现就持续推进开放办社打造开放供销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充分整合系统内外资源,采取产权合作、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方式,加快建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开放办社、开放强社,着力建设开放包容、上下贯通、内外联通的开放供销,进一步在服务乡村振兴,繁荣城乡经济中发挥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

二、主要目标

切实在开放办社、联合合作、创新服务上狠下功夫,力争到2022年,把供销合作社办成与农民联系更加密切、经营领域有效拓展、经济效益明显提升、行业控制力和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的合作经济组织。各级联合社普遍成为成员社共同出资、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广泛参与、实行民主管理的合作经济联合组织。社有企业成为产权主体多元、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企业。基层社成为农民社员主体、自主经营实体、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体和经济实力强、服务能力强的规范的基层社。力争到2022年,21个市县(区)供销合作社职能进一步强化;培育壮大12个年营业额超过1000万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50个左右乡镇基层社得到恢复发展,实现乡镇基层社在全区27个市县(区)和193个乡镇经营服务全覆盖;联合合作发展90个村级基层社;建成180家具有明显示范带动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联合社。

三、工作任务

(一)继续深化各级联合社开放办社。市县(区)供销合作社进一步加大开放办社力度,努力实现从封闭式联合向开放型联合转变。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主动承担政府转移职能,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成为各级党委、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推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载体和渠道。积极吸纳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为农服务行业协会、涉农龙头企业等各类经济组织,依托供销合作社组建区域性、综合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切实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赋予开放办社成员应有的权利和义务。整合盘活供销合作社的经营场所、仓库、厂房等各类资源资产,加强对基层供销合作社改制后剩余社有资产的管理和统筹使用。建立健全社有资产监督管理、经营激励约束机制和保值增值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按照社企分开的原则,组建市县(区)供销集团或资产管理公司。研究制定开放办社准入制度,积极吸纳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入供销合作社系统,鼓励原供销合作社干部职工创办的企业、专业合作社或经营门店重返供销合作社系统。

(二)加快推进基层社开放办社。认真贯彻《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关于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的指导意见》(宁供社发〔2018〕29号),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按照“做强做实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创新发展一批”“三个一批”的要求,采用“供销合作社+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村两委+公司+专业合作社”等形式,广泛吸纳小农户、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入基层社,通过加强基层社“三会”制度,提高入社社员在办社治社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把基层社打造成为开放、民主、共赢的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体。大力推进实力较强的基层社内引外联,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在面向农民生产生活领域打造一批服务能力强、专业化水平高的基层社。基层社薄弱空白地区,通过盘活存量资产,采取共同出资、共享品牌、共建平台,实现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融合发展。坚持以农民为服务主体,供销合作社主办领办,按照服务在先、先易后难、由虚到实、由点到面的办法,力争2020年累计恢复重建和改造提升150个左右乡镇基层社,实现全区193个乡镇经营服务全覆盖。积极在乡村社区或中心村发展主体多元、功能完备、便民实用以农村综合服务社为载体的村级基层社,2020年在全区建设“一社两店两站”(“一社”即村级综合服务社,“两店”即农资、日用消费店,“两站”即农产品收购和信息服务站)村级基层社30家。

(三)稳步促进社有企业开放办企。坚持创新驱动,采取“嫁接式”“联合式”方式,快速壮大供销合作社企业集群,打造为农服务的国家队和农业社会化服务骨干力量。发挥供销合作社品牌和政策优势,通过产权联合、项目合作、资产对接、业务整合等方式,充分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打造可持续发展的产业链生态,密织供销合作社传统经营服务网络,开展土地托管、电子商务、合作保险等新型业务,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推动市县(区)社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引进国有、集体及民营资本参股控股、交叉持股,优化社有企业产权结构,培育壮大一批主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强、行业影响力大的龙头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重点,推进经营机制创新,强化激励约束,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有效把握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依法享有社有企业资本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保障社有企业依法自主经营,原则上供销合作社应当对为农服务骨干社有企业保持控股地位。2020年,在全区打造4家年营业额过千万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四)有效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开放办社。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络优势和开放办社企业生产经营优势,组织、联合、引导各级社有企业、基层社、产销大户和社会力量,通过资产入股、人员入社等资本和劳务联结方式,依托当地主导产业,领办参股合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一批经营能力强、行业影响力大、引领带动农民范围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探索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中心,为小农户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土地托管、代耕代种、收储加工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全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开展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规模化服务,整体提高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合作力度,推动自下而上广泛成立区域型、综合性联合社,推动农民合作社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联合发展。按照“一乡一社、一社一品”的要求,2020年建设60家规范发展,具有明显示范带动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联合社。

(五)不断提升供销合作社品牌影响力。在全系统大力宣传弘扬“扁担精神”“背篓精神”和“为农、诚信、创业、合作”的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精神,增强推进开放供销建设的正能量。着力加强系统文化建设,突出供销文化,切实把供销社文化元素融入到创办、领办的新型市场主体中,增强供销合作社文化凝聚力。全面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形象识别及文化元素涉及规范使用手册》及《<宁夏供销系统形象识别及文化元素设计规范使用手册>管理办法》,把供销社的文化、理念、精神、品牌细致入微的融入到各个层面,让供销社的金字招牌重新亮起来,活起来。以供销合作社形象提升为契机,切实讲好供销合作社故事,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认真研究总结供销合作社在开放办社、开放供销建设过程中的的新做法新模式新经验,在全系统营造开放供销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要做好开放供销建设相关工作的组织、安排和督导,搞好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布局,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全区开放供销信息数据库。把开放供销建设纳入区社对社有企业和市县(区)供销合作社综合业绩考核和机关各处室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对开放供销建设实施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社有企业和市县(区)供销社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具体落实措施。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要积极争取各地党委、政府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推动地方党委、政府树立重视供销合作社就是重视农业、扶持供销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把开放供销建设纳入当地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建立督导机制,力求取得实效,切实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大资金扶持。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要积极争取总社及自治区的政策项目支持,加强与发改、财政、农业、商务、金融等部门联系,争取更多项目资金支持,统筹总社“新网工程”资金、自治区“两个体系”建设项目、免息贷款项目及相关部门涉农扶持资金统一向新型基层组织体系建设集中使用。市县(区)供销合作社也要积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争取政策和专项资金扶持,协调社有企业、基层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自筹资金,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参与新型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实现共商共建、合作共赢。自治区供销合作社2020年继续安排相应资金,建设10个左右的新型基层社标杆社,带动建设20个左右的村级供销合作社,进一步提升基层社服务功能,完善基层治理结构。

(三)强化指导服务。积极建立完善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整合社会资源,做好对开放供销的指导、服务、协调工作。对各类参股经营主体和没有股权关系的开放办社单位,都要一视同仁,纳入供销合作社供应链网络,搭建综合服务平台,开展专业化、全方位服务,确保各参与主体与供销合作社密切关联、目标一致,形成合力、为农服务。努力扩大对外交流,通过组织参展、贸易对接、搭建合作对话平台、举办论坛和培训等多种方式,提高交流合作水平,推动开放供销纵深发展。

(四)规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对各类参股经营主体,在依法参与经营管理、享有应得权利的同时,积极引导开展为农服务业务。对没有产权联系但承认供销合作社章程的社会企业、专业合作社、乡村经营门店等开放办社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入社。对开放办社单位进行备案管理,建立“分级审核、逐级报备”制度,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处理。开放办社单位要按照《供销合作社统计制度》《供销合作社企业财务信息管理规定》等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送有关统计数据和财务数据。要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防止借开放办社之机侵占社有资产,严禁开放办社单位以供销合作社名义开展金融业务。

(五)重视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用市场化的机制选聘人才、激励人才、留住人才,逐步形成梯次合理的干部职工队伍结构,为开放供销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健全完善人才选拔机制,通过公开选拔、招聘等方式,吸引一大批热爱供销合作事业、具有经营头脑、专业技术水平高、实际操作能力强的优秀青年进入供销合作社,建设一支同开放供销建设相适应的干部职工队伍。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开展不同层次的职业培训,着力打造一支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农民信得过的高素质合作社职工队伍,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注入动力和活力。



宁夏市场供销建设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中发〔2020〕1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宁党发〔2016〕3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关于开展“两个体系”建设的试点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65号)精神,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全面实施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的指导意见》(供销合字〔2019〕34号),按照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八届三次理事会关于着力打造“五个供销”,着力推动供销合作社在培育市场主体、打造供销品牌、深化综合改革中融入市场、服务农民、创新发展,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要求,现就持续推进社会化服务、打造市场供销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经营性与公益性、专业性与综合性相结合,不断创新经营机制、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积极构建以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主导、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持续推进社会化服务,打造市场供销,有效推动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在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独特作用。

二、主要目标

坚持市场经济发展方向、合作制原则和市场需求导向,采取“联合式”“嫁接式”等方式,建立同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运作更有效的综合性、规范性、可持续的合作经营服务体系,着力打造市场化、社会化、实体化特征鲜明的市场供销。力争到2022年,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形成以县域为基础,打造县有运营中心、乡镇有服务平台、村有服务站点的三级惠农服务网络。基本建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有效强化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产销衔接和生活服务等服务功能,改造提升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20建成基层惠农服务站150个,新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10个,辐射带动小农户10万户,服务覆盖全区27个市县(区)。探索形成以创业创新、互联互通、共享共赢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农业服务机制,全系统实现土地流转、土地托管25万亩,服务链条延伸到农技推广、农产品加工、农产品营销、仓储物流、电子商务、产业链金融等环节,形成规模服务优势。

三、工作任务

(一)整合优势资源,培育供销社市场品牌坚持传统市场体系改造提升与新型市场经营体系培育并举,把组织嫁接、市场联合、产销对接贯穿工作始终,进一步完善市场网络布局,加快建立产加销全产业链新型农产品现代流通市场体系。突出供销文化,切实把供销社文化元素融入到创办、领办的新型市场经营主体中,扩大供销社影响力,用好用活供销社金字招牌,持续打造供销社市场品牌。借鉴海南“冬交会”等外省特色农产品展销会成功经验,鼓励吴忠市供销社“年货节”等创新做法,积极探索举办全区乃至全国性特色农产品展销会,宣传推介宁夏农产品,展现宁夏供销社新形象。县级供销合作社牵头整合社有企业、涉农部门、社会资源创建县级惠农服务运营中心,面向乡镇服务平台提供农资和日用消费品配送、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电子商务、政务代办等综合服务。组织基层社创建乡镇惠农服务平台,承接县级运营中心服务项目,对村级服务站提供商品配送和综合服务支持,因地制宜推进村级惠农服务站建设,搭建乡镇惠农服务平台与小农户之间的桥梁,实现惠农服务进村入户、深入地头。2020年,改造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7个,发展数字化农产品批发市场2,初步形成以四季鲜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为龙头、各市县农产品市场为骨干、特色优势产地市场为补充的供销社农产品市场体系,实现供销系统农副产品市场交易额60亿

(二)强化服务功能,打造新型服务主体。围绕全区“1+4”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培育壮大社属企业、基层社、专业合作社、参股的龙头企业等市场经营服务主体,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直销店等个体经营服务主体,进一步完善市场网络布局,加快建立产加销全产业链新型农产品现代流通市场体系。根据各地产业结构、人口规模实际,加强乡镇惠农服务平台重点服务功能建设。在耕地集中连片、农业产业规模较大的乡镇,侧重建设惠农服务中心、新型庄稼医院、智能配肥中心等生产服务平台,强化农资供应、测土施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等生产服务功能。在粮食和鲜活农产品主产乡镇,侧重建设农产品烘干、冷藏、仓储、加工、交易等服务设施,强化商品化处理功能。在商贸集散地和人口集聚乡镇,侧重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或乡镇经营服务综合体,强化商贸流通、电子商务、文体娱乐、养老幼教、生态养生等生活服务功能。以“菜篮子”惠民工程为抓手,促推农产品产销对接,2020年,新建改造12个城区标准化菜市场,25个“菜蓝子”连锁超市;提升改造村级电商服务站350个,实现全系统农产品销售42亿元。

(三)加强站点建设,稳固市场运营基础。强化对社属企业、市场经营监督管理,引导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环境。大力加强基层惠农服务站点建设,依托农村综合服务社,在原农资、日用消费品门店基础上升级硬件设施,配备信息化设备,增加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基础金融等惠农服务内容。利用农民合作社经营服务设施,承接乡镇惠农服务平台有关服务,联合村“两委”和各类经济组织,组织农民共同建设服务站。争取财政项目资金支持,由县级供销合作社牵头组织,建设一批设施好、功能全、信息化水平高的示范服务站。2020年,建成基层惠农服务站50个,新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4个。

(四)建设托管平台,建立多元化服务模式由宁夏供销集团,市级和县级供销合作社统筹组织,2020年,新建改造30家具备农资供应、测土配方、统防统治、农技推广、在线诊断等服务能力的新型庄稼医院,带动全系统庄家医院改造升级。推动系统大型农资经营企业与市、县级供销合作社联合合作,采取股权投资和连锁加盟等方式在县域建设智能配肥中心,依托具有产业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生产基地,建设配肥站、加肥站,面向小农户提供测土、供肥一条龙服务。各级供销合作社采取出资创办、财政项目支持、吸纳社会团队加入等方式,采取“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打造现代农业服务标杆,重点培育20家有优秀带头人、有可靠技术方案、有成熟托管模式、有完善服务体系的“四有”农业服务企业。各级供销合作社围绕农资统购和农机跨区作业等领域,组织系统内外有关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发展区域性农业生产服务联盟,为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提供覆盖全程的生产服务。

创新服务方式,有效延伸服务链条。依托供销合作社各类托管服务平台开展单环节、多环节、关键环节综合性和全程托管服务。大力发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由供销合作社托管服务主体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小农户等各类经营主体提供耕、种、管、收、加、储、销等农业生产全程或环节服务。积极推广节水、农药减量增效、绿色防控、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绿色生产技术,引导开展农艺、农机、生物、管理等措施的集成和融合,促进绿色农业发展。推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与农产品加工企业、电商平台、商超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开展合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提供产后加工、包装、仓储、物流、销售等环节服务。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小农户共同组建产业化联合体,促进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依托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等生产标准,带动小农户提升优质农产品供应能力。组织社有企业和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带动小农户获得更多流通环节的增值收益。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要把市场供销建设作为新时代供销合作社履行服务职责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把市场供销建设纳入区社对社有企业和市县(区)供销合作社综合业绩考核和机关各处室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对市场供销建设实施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机关各处室要统一思想认识,按照任务分工,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认真抓好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各社有企业和市县(区)供销社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具体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切实加强与各涉农部门沟通协调和协作配合,积极争取政策支持、资金扶持和政府购买服务,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为农服务工作合力。要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进一步激发改革发展活力,不断增强为农服务综合实力,在市场供销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三)加大项目支持。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要加强项目支撑,进一步加大对市场供销相关项目支持力度,把总社“新网工程”和区社股权资金纳入市场供销建设,发挥项目资金的示范引导作用。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要不断加大供销合作社基层服务设施投入,加强各类为农服务主体建设,整合服务资源,积极争取承担农业农村部门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提升为农服务的能力。

(四)加强宣传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要扎实做好宣讲宣传,着力增强全系统推进市场供销建设肩负的使命和责任,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供销合作社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变化,不断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及时总结新做法新模式,积极宣传推广各地典型经验,在全系统范围内营造推进市场供销建设的良好氛围。


宁夏数字供销建设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供销经字〔2015〕1号)精神,推动我区数字供销建设顺利实施,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落实“五个供销”建设为主线,充分发挥各级供销社、政府有关部门、责任主体在政策、资金、人才、行业规范与引导等方面综合优势,加快推进“数字供销建设九大工程”,着力解决未来三年供销社系统在数字化、规范化、体系化等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努力构建全区供销社系统数字化发展的新局面,发挥数字供销对“五个供销”建设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建设具有供销社行业特色的数字化应用体系,推进全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举措落实落地。

二、主要目标

以推进数字供销建设为契机,健全完善数字供销应用和发展机制,打通系统内自上而下部门间的信息孤岛,实现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提升政府对涉农技术研发、仓储配送、农事服务、政务服务、经营主体和人财物等要素的综合管服能力,实现对供销行业生产、供销、信用、服务、社务“五位一体”的现代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水平和供销社系统综合管理能力“双提升”,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到2022年底,实现“两网一平台”运营服务。建成1个自治区级综合平台、10个县(区)级运营中心、100个乡(镇)级综合服务站、1000个村级服务网点的“1+10+100+1000”综合服务体系。“供销云”交易额突破100亿元,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面积达到100万亩。

三、工作任务

(一)实施“供销云”工程,打造全区“三农”大数据应用平台。按照“小前台,大中台”的网络架构设计理念,依托“供销e家”,开发建设宁夏“供销云”平台,构建“两网一平台”运营格局,实现平台间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协同应用。建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全区供销电商应用系统。对接第三方支付系统,形成闭环交易体系,推动涉农数据融合共享、开放应用,激活数据价值。2020年,在完成“供销云”平台方案编制、建设、联调联试、流程优化等工作的基础上,建成区级社务网和数字供销微信公众平台,完成商务网筹建准备工作。完成15家市、县(区)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展示馆建设及入驻退出机制完善工作。完成中国供销电子商务发展联盟宁夏分盟113家成员单位(企业)遴选入盟和124家基层社供销e家店铺开设工作。到2022年,以SaaS云服务模式为基础,为全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从前端平台到后端供应链管理的 B2B、B2C、O2O、ERP、仓配一体化等在内的综合服务,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渠道数字化服务的提供商。建成全区供销社系统“三农”服务大数据应用和分享中心,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面向各类需求主体提供增值服务。

(二)实施“1+4”特色优质农产品流通工程,打造农产品供应链服务平台。通过对区内外产销信息大数据的综合调用分析,加快供需信息的精准对接。探索建立从生产基地到消费者全流程可监管的农产品标准体系,开展全区农产品规模化、品牌化、标准化建设。以“平台+自营”的模式,引导企业利用“供销云”开展网上营销,对符合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要求的企业,积极引导申报供应商企业,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提升产地仓和特色农产品集散中心的服务功能和数字化水平,探索开展跨境营销,提升宁夏农产品、涉农技术及服务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的知名度。2020年,建设5个区级优质粮食、枸杞、牛羊肉、马铃薯、自有核心名特优农产品展销中心(基地);建设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宁夏运营中心;在联合中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控股有限公司制定全区批发市场改造方案的基础上,完成两个数字化批发市场改造实施工作。动员引导行业内企业积极参与供销频道节目制作和运营,提升频道“宁夏特色”。到2022年,建成10个自有核心名特优农产品展销中心(基地),改造升级7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平台交易额达到80亿元,成为全区领先的优质农产品供应链服务平台。

(三)实施智慧云仓工程,打造现代仓储配送物流平台。以全区供销社系统仓储资源为主体,按照“共建、共享、共用”的思路,通过新建、改造、租赁、加盟等方式,建设一批具有供销特色的全区数字化云仓体系,全面推进农村电商发展,构建强有力的物流体系,破解农村电商“最后一公里”和农产品进城“最先一公里”问题。发挥供销社基层网点优势,加大基层物流节点建设力度,设立各县(区)基层物流中心或快递型仓储一级分拨中心,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加强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的多站合一、服务同网。积极联合区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发展冷链物流,提供农产品物流支撑。积极引导农村商业数字化,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2020年,完成宁夏现代供销惠农服务有限公司组建工作,并将其作为智慧云仓和物流配送平台的核心主体,通过市场化手段和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推进区级集采集配平台及智慧云仓建设工作。完成不小于8000平米的智慧云仓集采集配、设备采购、团队组建、功能完善等准备工作,为后续建设运营奠定基础。到2022年,以区级智慧云仓为基础,在全区整合、改造建设总面积不小于5万平米的15个分级云仓,实现平台交易额3亿元,初步建成供销社系统仓储物流骨干网,成为全区具有影响力和运营特色的供应链基础服务商。

(四)实施农事服务工程,打造农服互联共享平台。秉持“互联网+科技+服务”理念,提供农资销售、测土配肥、农技培训等共享农事服务,逐步实现农业生产服务的数字化。发挥新技术优势,构建基于线上平台指导和线下实体经营相结合的农资、农机、农技一体化新型经营服务体系,加大新技术试点推广力度,使其成为降低“三农”一体化联动服务成本,打造服务亮点、创新服务方式的有效抓手。积极探索创新现代农业综合服务方式,推进病虫害预警防治平台与无人机植保融合结合的应用,带动引导数字供销各系统、平台间的相互兼容,实现体系内各平台综合服务的倍增效应。2020年,完成与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无人机大联盟等战略合作单位无人机农事服务合作协议签订工作,确定业务实施主体,在基础较好的市县选择合作伙伴,开展相关业务试点。到2022年,对接不少于20个县域合作伙伴,建设不少于100个农事服务点,服务面积达到100万亩,平台交易额达到10亿元。努力建成全区涉农行业最大的农服共享互联平台,成为全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要推动力量。

(五)实施农业物联网应用工程,打造农产品示范平台。在全区各市县(区)遴选设施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基础好的农业基地,开展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加快普及基于环境感知、实时监测、自动控制的网络化农业环境监测系统,实现农业生产经营过程精准化、自动化、智能化管理,并使其与“供销云”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协同应用。推广成熟可复制的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在优质粮食、枸杞、蔬菜、葡萄、马铃薯、长枣、中药材等种植行业实施统防统治、节水灌溉、测土配方施肥、农机定位耕种等数字化作业,推进标准化生产、精准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在滩羊、奶牛等养殖行业中,实施物联网技术、无线射频识别(RFID)技术、移动互联技术的示范应用,探索建设智能饲养管理与疫情防控系统、畜禽养殖电子档案与产品质量溯源监管系统,开展饲料精准投放、疾病智能诊断等现代服务,稳步实现重点行业养殖品质控制和关键环节信息溯源。2020年,联合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区内外物联网重点企业推进落地3个行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到2022年,推动重点企业和行业建设农产品物联网应用示范平台,根据平台运营情况,实现其与“供销云”融合对接。

(六)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程,打造农产品可追溯平台。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载体,采用先进的农业物联网技术,利用互联网、无线射频识别技术、二维码标识、电子耳标、条码和GIS技术等现代信息化手段,对重点市县区和重点企业(市场)农产品在产地环境、生产过程、质量检测、加工储运、超市集贸销售、农残检测等关键环节实施全程数字化管理,探索建立宁夏农特优产品“身份证”制度,通过一物一码技术,帮助农业生产和流通企业实现产品防伪鉴真,助力实现宁夏农产品品质提升和营销全流程质量管控,逐步实现“源头可追溯、安全可预警、产品可召回、责任可追究”的全程信息监控和追溯体系,不断提升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水平。2020年,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电商公司合作推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在宁落地。到2022年,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与“供销e家”融合上线,加快宁夏农产品“走出去”步伐,提升农产品质量管理水平。

(七)实施日用品下乡工程,打造日用品智慧供应链服务平台。以全区供销社系统所属仓储设施为主要载体,构建以自治区、县(区)、乡(镇)、村四级供销社及社有企业组织体系门店为终端的日用品供应链业务服务平台,为全区连锁超市、中小门店提供高效、精准、价格低廉的商品专业化配送服务;发挥供销社系统在日用品流通领域的综合优势,通过对传统商业网点进行技术改造、新建提升等措施,形成 B 端规模化需求,以“供销云”平台为核心,整合优化供销社系统上下游优质商品资源,以云仓仓储配送作为支撑,不断做大日用品销售规模,构建为广大农民提供物美价廉的日用品购销网络。2020年,完成与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中石化易捷销售公司等企业的供销店铺通协议、共建线下便利店合作协议签订工作,实现与“供销云”线上线下的业务协作。到2022年,完成“供销云”覆盖终端门店不少于1000家,平台年交易额达到5亿元。

(八)加快推进“供销频道”落地运营和5G网络布局,

打造数字供销农村聚合服务平台。以供销频道落地运营为抓手,开展面向全区乃至全国城乡居民的宁夏供销、宁农电商和涉农服务的全方位、多角度、不间断的宣传推介,拓宽我区农副产品外销渠道,努力构建“网络+电视+报刊”的涉农聚合服务新格局,为“五个供销”建设的全面推进和数字供销的先行示范奠定良好的实施基础和运营保障;加快重点乡村和偏远贫困地区5G网络布局,切实改善农村网络应用环境,打通数字供销网络应用的“末梢神经”,实现区市县乡村“五级”供销网络的共建共享和协同应用。加快与“互联网+医疗”“互联网+物流”“互联网+交通”等对接融合,推动构建供销为主、服务“三农”,兼收并蓄、各方受益的新兴便民综合服务平台,稳步提升供销社系统综合服务水平。2020年,联合自治区广电传媒集团、总社声像中心等单位,实现“供销频道”落地开播,建成不少于50个5G基站,基本理顺供销频道三方业务对接和协同机制,进一步扩大供销社系统影响力和话语权。到2022年,在全区布局5G网点不少于500个,平台交易额达到1亿元。供销频道在宁运营步入成熟阶段,“网络+电视+报刊”的涉农聚合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多部门参与建设运营的数字供销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实现与不少于5个“互联网+”外接平台的业务协作和共同服务。城乡居民用得上、用得惯、用得好的涉农综合服务平台全面建成。

(九)实施数字社务工程,打造供销社系统行业管理平台。适应全区供销社系统改革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的需要,统一规划建设涵盖区、市、县、乡、村五级供销社组织和供销集团等社有企业的社务网和商务网,打造一体化办公平台、社务资源共享平台、站群管理和沟通交流平台,构建“一个平台、两张网、四大应用、五级机构”的信息服务体系。用信息化和大数据技术,创新改造社有资产监管方式方法,开展社有资产监管数字化建设,提升社有资产监管水平,健全和完善社有资产监管体系。逐步实现社务信息资源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跨企业协同共享,提升组织管理效能、辅助决策功能,为实现全区供销社系统数据资源大数据分析应用创造基础条件。2020年,在完成数字社务建设调研及方案编制工作的基础上,完成建设单位遴选、建设内容确定、技术路线、运维模式以及实施计划等全部准备工作,为启动建设做好准备。到2022年,优化调整数字社务模块功能和业务流程,推进全系统与“供销云”数据共享、功能协同和构架对接,最终实现全系统一体化规划布局、标准化管理、体系化运行和社会化服务的建设目标。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数字供销建设顺利推进,成立由自治区供销社分管领导为组长、各参建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宁夏数字供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服务处,具体负责协调、督促、考核各成员单位推进落实工作,协调解决数字供销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学习借鉴兄弟省区做法和经验,推进数字供销建设落地见效。

(二)强化资金保障。在继续争取自治区财政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资金的基础上,主动对接争取全国供销总社“新网工程”资金支持,积极对接争取自治区宣传、组织、农业农村、发改、商务、工信、科技、扶贫、人社等部门在现代农业、数字农业、现代服务业、大数据、信息化、物流、商贸流通、科技创新、电子商务、人才培养、职业培训等方面资金支持。发挥供销集团市场主体优势,吸引各类基金、民间资本、银行等单位以合建、投资等方式参与建设。各市县(区)供销社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争取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资金支持。

(三)强化考核评估。建立数字供销建设督查考核机制。数字供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各参建单位季度、年度建设任务推进实施考核清单,将其列入区社对各单位绩效考核及重点督查范围。各社有企业和市县(区)供销社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具体落实措施。引入第三方考核监督机构,对各单位建设内容、建设进度、建设成效、协同配合、信息报送、运维保障、亮点难点等方面进行考核通报,不断总结分析,实时掌握建设实际,提高建设实效。制定完善考核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考核机制,安排专人对接做好考核监督工作,实现“奖先罚末”“优胜劣汰”的考核目的,使其成为确保各项建设任务和建设目标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的有效抓手。



宁夏活力供销建设实施意见

为扎实推动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在供销合作系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现就全面推进活力供销建设,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十二届八次全会提出的守好“三条生命线”、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战略部署,坚定不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引领,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作风建设为抓手,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保障,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团结激情干事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着力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爱供销的人才队伍,为全区供销合作综合改革和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二、工作任务

(一)围绕政治统领,强化根本建设。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带头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首要任务,自觉对标对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明确政治态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做到不折不扣、令行禁止。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全区供销合作系统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作为干部考察和年度考核的必核内容,作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必查内容。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建强党支部战斗堡垒。深入推进“三强九严”工程,促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找准党建工作定位,增强党建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社有企业要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进企业公司章程,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具有法定地位。社有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与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理层成员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健全优化党组织设置,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规定。

(二)围绕党性锻炼,加强理论武装。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作为主要内容,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作为专题,纳入全区各级供销合作社理论学习重点内容,推动全区供销合作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化理想信念教育。持续扎实开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巩固和提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开展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宪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本系统、本部门阵地建设和管理。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巩固和发展主流意识形态,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旗帜鲜明支持正确思想言论,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加强舆情研判和舆论引导,敢于亮剑,善于斗争,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三)围绕担当作为,激发队伍活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选人用人中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强化政治把关,突出干部在“一时、一贯、一线”中的政治表现。坚持事业为上推荐选拔干部,落实“架天线”的一律不用、不作为的一律不用、群众不公认的一律不用的要求,坚决打击诬告乱告、恶意举报等行为,让选人用人好风气持续清正清爽清朗。选拔一批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把干净和担当、勤政和廉政统一起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部署要求,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以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激励干部,以担当作为实绩评价检验干部,以时代发展需要选育年轻干部,以系统培养提升干部素质能力,以组织担当激发干部精气神,旗帜鲜明地为供销系统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推动社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深化社有企业改革,推动社有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理顺社企关系、密切层级联系,创新管理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完善考核分配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和行之有效的绩效考核机制,促进社有企业管理逐步向集约化、精细化转变。优化社有资产布局,加快推进资源整合、业务拓展、产业升级和品牌培育,构建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社有企业经营服务体系。

(四)围绕创新提质,提升素质形象。加大干部和人才培训力度。根据全区高质量发展、供销社综合改革以及系统干部和人才队伍现实的需要,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做到思想上更加重视、措施上更加务实、保障上更加有力。充分整合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和力量,不断完善教育培训内容,构建分级和分类、集中和平时、线上和线下、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大培训格局。争取3年时间在全区建设3至5个社企共建培训基地,对供销合作系统干部进行全员轮训。着力抓好“三支队伍”培训,机关干部队伍围绕以提高政治素质、增强党性修养为根本,以提升专业能力为重点,突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培训;社有企业人才队伍围绕以强化忠诚意识、增强创新能力、锻造优秀品行为重点,加强企业管理、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的培训;新型农民社员队伍围绕“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要求,对各级供销社领办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进行特色种植、养殖、电商理论和技能培训,让新型农民社员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大显身手。推进消费扶贫工作力度。发挥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组织资源和网络优势,以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为主要着力点,聚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引导基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主体、商贸连锁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企业等流通主体广泛参与,开展形式多样的产销对接活动,帮助贫困户销售农产品、增加收入,为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贡献,在服务“三农”中实现自身发展。

(五)围绕管党治党,推进廉政建设。深化纠“四风”工作。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坚决叫停“痕迹主义”、精简督查检查,把干部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抓主业、干大事、创大业。严肃查纠对党中央大政方针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把查处个性问题与整治共性问题结合起来,推动治标向治本转化。供销社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带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以实际行动带动本部门党风政风根本转变。严格党员管理监督。从基本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建立完善经常性管理监督体系,综合运用经济责任审计、举报受理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等成果,以及谈心谈话、提醒函询诫勉等手段,把履行干部管理监督情况作为述职述廉、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加大目标考核奖惩力度,发挥好考核“指挥棒”“风向标”的作用。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供销系统内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认真排查廉政风险隐患,健全防控机制。紧盯系统内权力资源集中、廉政风险较高的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强化监管措施。对发生严重违纪问题的单位,坚持“一案双查”。加强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落实廉政谈话制度,使铁的纪律成为广大供销系统党员干部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保障措施

(一)健全领导体制机制。为确保活力供销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自治区供销社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机关党委、机关相关处室、各市县(区)供销社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力供销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本意见在本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负责日常事务管理,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全区各级市县(区)供销社也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推动形成全系统抓活力供销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督导考评。把落实活力供销各项工作任务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活力供销建设成效纳入各级供销社综合业绩综合考核内容,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成效差的,予以通报,约谈相关责任人,确保推动活力供销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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