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供销社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区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优化全区供销系统营商环境,加快社有企业改革发展,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总体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9〕89号)精神,结合供销合作社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各处室、供销集团、社有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贯彻落实全区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和区社工作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增强机遇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区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标对表“1+16”政策,以提升社有企业获得感和便利度为目标,积极主动对接落实各项政策,让企业享受政策红利。秉承“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切实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社有企业提供个性化、精准化、精细化服务,不断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加快社有企业改革发展,服务“五个供销”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二、抢抓机遇,主动对接,承接政策红利
学懂弄通吃透自治区“1+16”行动计划,积极与自治区有关厅局沟通衔接,加强政策对接,落实政策红利,在开办企业、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获得电力、获得用水用气供暖、登记财产、纳税服务、跨境贸易、企业退出、获得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政务服务、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市场监管、包容普惠创新等方面政策措施实现无缝对接,为社有企业列出明细服务清单,让企业办事更便捷,尽早享受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红利。切实发挥各社有企业主体作用,引导各社有企业增强承接政策、享受政策红利、加快发展的机遇感、紧迫感和责任感,抢抓利好政策机遇,珍惜良好发展环境,主动作为,积极工作,加快企业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三、创新创优营商环境,助推社有企业加快发展
以理顺社企关系为重点,适时修订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和社资委工作规则,摒弃行政化思维,树立市场化理念,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社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制度。重点理顺区社理事会、社资委、供销集团(社有企业)董事会三者的权限边界。区社理事会切实发挥出资人作用,主要管供销集团改革发展方向、社有资本投资布局、社有企业改革改制重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社有资本收益、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等大事要事难事,监督监管企业履行社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社资委不断改进议事程序、议事方式,主要审议供销集团和社有企业提交重大事项必要可行性、合法合规性、资产损益性,履行社有资产专门监管责任;供销集团和社有企业董事会按照区社理事会和社资委授权,充分发挥经营自主权,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自我成长,履行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和社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
四、切实加强社有资产监管,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推动社有资产监管由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不断建立健全和修订完善社有企业产权管理、股权管理、资本预算管理、收益管理规章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提升资本管理水平;推动社有资产监管由条块分割向整体协同的体制转变,以社资委为核心,发挥区社监事会、机关纪委等作用,加强信息沟通、工作对接,形成社有资产监管的合力。注重综合运用财务统计、内部审计、履职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纪检监察等多种手段,严格社有资产监管;推动社有资产监管由事后处理向事前报告、事中跟踪、事后处理的流程转变,监督供销集团和各社有企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法律意见书制度》《产权代表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重大事项必须按权限、按程序、按要求该报必报、应报尽报。社资委加强事中、事后跟踪督导追责问效,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五、创新服务方式,进一步提升机关服务社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能力
发挥资管处服务社有企业的职能作用,通过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转变,将社有企业便利感、高效感、归属感、获得感作为衡量成效的标准,简化议事流程,提升工作效率,改善服务态度,改进监管方式,提高社有企业对资管处的工作满意度。机关各处室要多深入供销集团和社有企业调查研究,尽心竭力为企业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重点协助社有企业做好改革改制、资产重组、土地“变性”、债务处置、财务审计、预算管理、政府部门协调、税收减免、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等工作,促进社有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为切实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织领导,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区社分管领导为组长,各处室、供销集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治区供销社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向前 区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副组长:罗 瑜 区社资管处处长
成 员:李敬君 区社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路 军 区社人事与老干部处处长
赵建利 区社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王 锋 区社计划财务处处长
杨明斌 区社市场服务处调研员
郑亚亮 区社合作指导处处长
闫 伟 理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李 斌 宁夏供销集团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资管处,负责区社优化营商环境日常工作,罗瑜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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