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关于采购2025—2027年度法律顾问服务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依法治社,发挥法律专家在供销合作社工作中的专业作用,不断提升依法治社能力和水平,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采购法律顾问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供应商必须经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并具备通过年度考核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二)能够组建相对固定且不少于5人的律师团队,以保证法律服务的质量;律师事务所近5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处罚、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三)熟悉行政、经济、现代企业制度、债权债务处置、企业资产重组等法律专业业务,具有受聘担任国家行政机关或国有大型企业法律顾问的经验和业绩(需提供服务合同)。
二、服务内容
(一)对重大改革措施、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等进行合法性论证或法律风险评估,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对重要项目实施、企业改制重组、破产清算、资产处置、涉及社会稳定等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处置进行法律论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三)审查、论证、协助起草日常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
(四)参与处理涉及本社尚未或已经形成诉讼的民事、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
(五)办理交办或者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服务方式
(一)现场服务。根据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要求,通过受邀参加讨论会、协调会、听证会、论证会、决策会或参与磋商、委托代理诉讼、复议或者仲裁案件等形式,完成工作任务。
(二)远程服务。根据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要求,对委托办理的涉法事务,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的方式,在限定期限内出具法律意见。
四、服务期限
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与拟聘法律顾问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12月20日(工作日8:30—18:00),有意者请将《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1)、《自治区供销社法律顾问报名表》(附件2)、报价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律所、服务团队律师简介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业绩资料等有关资料和证明文件复印件邮寄或送至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资产监督管理处(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7号信通大厦24层,邮编750002)。无论是否聘任,所交资料不再退还。
报名联系人:付斌联系电话:5029640,13309577721。
(二)初审
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有关人员组成招聘小组,对报名应聘的律师团队和律师进行条件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律师团队进入下一轮磋商。
(三)磋商
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招聘小组与符合应聘条件的律师团队进行磋商。磋商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磋商的律师事务所需携带单独密封的报价文件,在磋商当日拆封。在磋商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律师事务所的资格条件、律师团队的学历履历及专业特长、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等因素进行综合打分,确定聘任律师事务所。
(四)聘任
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与最终确定聘任的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
附件:1.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一览表
2.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法律顾问报名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