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供销社关于举办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暨习近平总书记 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讲 报告会的通知
机关各党支部、供销集团党委及各社有企业党支部:
为持续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对供销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直属系统党员干部再学习、再领会、再提高,进一步增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为党的二十大及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提供有力思想保证,区社决定举办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讲报告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定于2022年6月2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24楼会议室举行。
二、参加人员
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供销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各社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党务工作者。
三、活动内容
邀请自治区党委讲师团办公室主任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凝心聚力继续建设美丽新宁夏》为题进行宣讲报告。
四、有关要求
1、机关参会人员由各处室负责组织,供销集团及社有企业参会人员由供销集团负责组织落实。参会人员名单请于6月1日下午15:00时前报机关党委。
2、请参会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会议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拟参会人员如近期有出差旅居史或发烧等身体不适症状的,请严格履行报告和请假手续。参会人员严格遵守会场纪律,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状态。
中共宁夏供销社直属机关委员会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