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建利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宁供党发〔2022〕10号 签发人:杨少华
机关各处室,宁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各直属企业: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宁组干〔2022〕65号、71号及区直机关工委宁直党干〔2022〕20号文件精神,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2022年第3次、第5次会议研究决定:
赵建利任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办公室主任,提名为宁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免去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委员,机关纪委书记、委员职务;
黄军强任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党委委员、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委员、书记,免去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郝小军任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杨得志任宁夏供销电讯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委员、专职副书记,提名为副总经理人选,免去宁夏金桥物流有限公司联合党支部委员、副总经理职务;
曹永忠提名为宁夏供销电讯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免去李敬君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谢建新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闫伟宁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免去李峰田宁夏供销电讯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委员,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黄军强、曹永忠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
请按规定程序办理。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