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关于表彰2021年度综合业绩考核获奖单位的决定
宁供社发〔2022〕1号 签发人:杨少华
各市、县(市、区)供销合作社:
2021年,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推动“九大产业”落实落地的相关要求,坚持服务“三农”根本宗旨,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大局,不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切实加强以“数字供销”全国示范区建设为引领的“五个供销”转型发展,在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加快推进全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全系统综合竞争实力、整体发展活力、为农服务能力等方面得到了新提升,取得了新成绩,涌现出了一批敢于创新、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开拓进取的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全系统发展活力,着力营造锐意进取、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决定对2021年度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获奖单位予以通报表彰(获奖名单见附件)。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扬成绩、务实苦干,继续保持干事创业的崇高追求和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持续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争先进,在服务“三农”工作大局中作表率,在深化供销合作改革中当先锋,切实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绩,作出新的贡献。
2022年,全区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抓住建设全国“数字供销”示范区,打造宁夏新名片这个难得的历史机遇,以“数字供销”全国示范区建设为引领,持续推进现代、开放、市场、数字、活力“五个供销”建设,真正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和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以新时代改革发展的新业绩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2021年度综合业绩考核获奖单位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2021年度综合业绩考核获奖单位名单
一、市级供销合作社
一等奖(2个):
中卫市供销合作社
石嘴山市供销合作社
二等奖(2个):
固原市供销合作社
银川市供销合作社
二、县(市、区)级供销合作社
一等奖(4个):
彭阳县供销合作社
永宁县供销合作社
盐池县供销合作社
贺兰县供销合作社
二等奖(11个):
吴忠市(利通区)供销合作社
金凤区供销合作社
平罗县供销合作社
海原县供销合作社
中宁县供销合作社
西吉县供销合作社
原州区供销合作社
惠农区供销合作社
青铜峡市供销合作社
同心县供销合作社
泾源县供销合作社
三等奖(2个):
灵武市供销合作社
隆德县供销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