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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21年中国(海南)国际热带农产品冬季交易会的通知

来源: 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日期: 2021-11-25 18:12:24





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宁夏供销集团:


由农业农村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中国(海南)国际热带农产品冬季交易会(以下简称“冬交会”)定于 2021年12月16日至19日在海口市海南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冬交会”组委会专门设立了“全国供销合作社精品展区”,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主题,以“创新、务实、节俭、高效”为办会原则,集中展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成果,宣传推广地方特色农产品,促进全国农产品产销对接,打造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展会品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安排

时间:2021年12月16日—19日

地点:海南国际会展中心(海口市滨海路 258 号)

二、主要内容

“冬交会”期间,海南国际会展中心8号馆将设立5000㎡“全国供销社精品馆”,集中展示展销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全国地区及海南本地特色农产品、加工品及品牌农产品。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将在海南国际会展中心8号馆设立100㎡“宁夏供销社精品展区”,重点展示推介我区合作社系统、地区、口碑好、带贫能力强的优质特色农产品。

三、组织方式

(一)今年“宁夏供销社精品展区”继续采取特装,装修及展位费由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统一承担。

(二)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本着自愿原则,积极组织本系统所属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有关龙头企业等参会参展;宁夏供销集团组织相关成员企业参会参展。

(三)参会参展人员食宿费用自理,住宿由海南省供销合作社统一联系(标准双人间 450 元/人/天,单人间 650 元/人/天,房间费用包含食宿)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宁夏供销集团要充分利用好“冬交会”展示平台的作用,组织系统内名优农产品进行展示,严格把控参展商品质量。优先选择带有供销合作社LOGO的商品进行展示。

(二)请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宁夏供销集团在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的同时,积极组织本系统单位参展参会。

(三)鉴于“冬交会”展期临近,请各单位尽快确定参展企业、商品以及参会人员,认真填写《2021年冬交会参展单位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1)、《2021年冬交会参展客商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2)、《2021年冬交会各级社参会领导及人员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3)、认真阅读《2021年冬季交易会展品负面清单》(详见附件4),于2021年11月24日前报送至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市场服务处。

五、联系方式

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市场服务处

联 系 人:张曜林

联系电话:0951-5029021   13995175369

邮箱:406303911@qq.com


附件:1.附件2:参展客商名单表.xlsx

2.参展客商名单表.xlsx

              3.参会人员名单表.xlsx

4.2021年中国(海南)国际热带农产品冬季交易会展品负面清单.doc




宁夏回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

                                                      2021112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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