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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农业社会化服务与产业链金融发展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人事与老干部处 日期: 2021-05-06 15:37:35

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区社机关各处室,宁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各直属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供销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第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全面提升全区供销社系统干部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政治能力和专业水平,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更大作用,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2021年自治区干部教育培训项目计划》(宁组通〔202111号)的通知精神,决定在浙江大学经济学院举办“农业社会化服务与产业链金融发展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为5月16日至5月22日(5月16日报到,培训5天,5月22日返程),培训地点为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路268号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

二、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班对象为各市、县(区)供销社理事会或监事会主任;自治区供销社领导及各处室负责人、社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供销集团出资企业负责人,共50人(参训学员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培训方式和内容

培训班以专题授课+现场教学+研讨交流等形式为主。主要内容包含:“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及惠农服务工程、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供销社电子商务、产业链金融发展等。

四、几点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此次培训是全区供销系统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供销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与产业链金融的具体举措,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担当,认真组织学员参加培训,确保培训工作务实高效、落实落地。

2.严格培训纪律。参训学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自觉遵纪守规,体现良好形象。本次培训全体学员往返交通费自理,食宿等其他费用由培训班统一安排。培训班结束后,颁发《结业证书》。

3.做好疫情防控。参训学员要严格遵守宁夏和浙江两省区的新冠疫情防范要求,自觉做好自我防护,自备口罩等防护设施,培训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尽量减少公共场合聚集,确保安全有序。

4.及时上报名单。各单位要本着高效有序、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分配名额,推荐参训人员,于5月7日17:00前将报名回执表统一报人事与老干部处(详见附件2)。名单上报前,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把关,确保参训人员质量,推动各项工作有序落实。

参加培训班学员自行购买往返机票,统一行动。培训学员去程订购5月16日上午12:50分银川至杭州东方航空MU9660次航班机票,返程订购5月22日上午9:35分杭州至银川厦门航空MF8865次航班机票,个人自行安排往返银川河东机场,浙江大学安排大巴车统一接机。



                                                宁夏回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王海红    联系电话:0951-5029027

邮  箱:83455391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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