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关于开展2021年干部网络培训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提高干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不断提升我社党员干部理论素养和能力素质,加强党史党性教育,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全区干部网络培训工作的通知》(宁组明电〔2021〕8号)和《关于对全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网络轮训的通知》(宁组明电〔2021〕9号)精神,现就依托宁夏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开展全年度干部网络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时间及对象
(一)必修课
1.培训内容 2021年网络培训分为七大必修课:一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三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四是党的基本理论和党性教育;五是党史学习教育;六是干部政治能力和专业能力提升;七是全国和自治区“两会”精神等。
2.培训时间 2021年4月1日至11月30日。
3.培训对象 机关在职全体公务员。
(二)十九届五中全会专题课
1.培训内容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自治区第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解读、自治区“两会”精神解读等,安排共12门、24个学时网络培训课程。
2.培训时间 2021年4月13日至4月24日。
3.培训对象 机关在职处级干部(含一至四级调研员)及以上领导。
二、学制要求
(一)必修课 学员在七大必修课中按相应学时要求自主选学课程并完成考试,根据《2019-2023 年全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规定每名学员每年至少完成50个学时的学习任务,多学部分计入总学时中。
(二)十九届五中全会专题课每名学员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24学时)。课程结束后,所有学员均须在宁夏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进行结业考试,考试成绩80分及以上方可结业,培训学员取得的学时可计入干部网络培训个人学时任务中。
三、培训管理
(一)继续实行网络培训情况季度通报制度,学习情况与效能目标考核和个人评先评优挂钩,干部未完成网络学习任务的扣减所在处室相应分值,本人不得参加任何评先评优。
(二)请各位学员务必于11月30日前完成网络课程,避免临近结业时出现“突击”学习、网络“堵塞”等问题,影响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
四、有关要求
(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处室全体学员上网学习,确保网络培训任务顺利完成。
(二)学员登陆宁夏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主页,在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一般为身份证号码)、密码和验证码,进行报名后再进入课程学习页面,如若忘记密码,请及时向网络管理员反馈重置密码。十九届五中全会专题课须在宁夏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网络轮训”窗口进行学习。学员既可用电脑PC端在互联网上登录,也可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见附件),安装“宁夏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手机APP学习,网络平台保持24小时开放。
(三)学员在收听网络课程过程中如有问题及时反馈给网络管理员协调解决,避免因系统原因耽误课程学习进度。
(四)请学员及时关注网络学院“最新通知”栏内容,掌握每个专题课具体学时要求和操作方法等事项。
宁夏回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王海红 联系电话:0951-5029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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