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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2021年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日期: 2021-02-24 10:14:43

宁供办发〔2021〕10号

关于印发《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2021年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区社机关各处室,宁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各直属企业:

《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2021年工作要点》已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八届理事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理事会办公室据此制定了《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2021年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区社机关各处室、宁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要按照《分工方案》将涉及本地区、本处室、本企业的工作进一步分解和细化,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同一项工作涉及多个处室的,牵头处室要加强协调,责任处室间要主动配合、密切协作。理事会办公室要认真做好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要积极发挥主体作用,加强与有关处室的沟通衔接,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各牵头处室、宁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要每季度末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书面报告理事会办公室。

宁夏回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

2021年2月23日

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2021年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一、主要经济指标预期目标

全系统力争完成销售总额85亿元以上,实现利润总额达到1.5亿元左右,分别比上年增长5%和8%左右。

责任领导:孙向前

牵头处室:计划财务处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市场服务处、合作指导处、资产监督管理处、宁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各直属企业

二、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一)加强供销社政治能力建设。坚持不懈地强化思想武装,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在奋力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之路上保持战略定力、凝聚广泛共识、形成强大合力。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各项部署,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助力先行区、建功“十四五”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加强党员干部政治能力建设作为重要任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通过政治建设,切实把供销合作社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服务优势。

责任领导:解涛、杜进义

牵头处室:机关党委(纪委)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机关各处室、宁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各直属企业

(二)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

1.加强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自身建设,切实提高经济形势分析研判、改革方向把控、系统资源统筹、行业督导落实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领导:解涛、杜进义

牵头处室:理事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

2.编制完成“十四五”规划,基本确定“十四五”项目库和重点项目。

责任领导:孙向前

牵头处室:计划财务处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机关各处室、宁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各直属企业

3.研究制定《关于全面参与乡村振兴加快新时代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深度参与全区乡村振兴,以此带动系统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研究制定“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方案,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区)社先行先试。协调督促未设立供销社的市、县(区)设立供销社,健全完善组织,推动供销社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的引领带动功能。加强对市县(区)供销社“三会”建设的督导,十年以上未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未开展理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年内必须进行换届,推动市县社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责任领导:刘正虎

牵头处室:合作指导处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机关各处室、宁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三)实施供销社基层组织培育壮大工程。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属性,加快供销合作社新型基层组织体系建设。面上以扩为主,推动不同层级供销社及社有企业之间的联合合作,推进供销社与服务型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流通商贸企业的联合合作,加大基层社领办创办联办参办力度,扩大供销社新型基层组织网络覆盖面。县级供销合作社至少新建1个产业型综合服务社(中心),市级供销合作社至少争创1个国家级基层社标杆社;点上以补为要,紧盯基层基础薄弱县、基层社空白乡镇和合作社联合社空白的产业集中区,采取市县(区)联合社主导、专业合作社支撑、社有企业参与、原址资产盘活再利用等多种方式,加快基层组织填空补网。各县级社至少完成一个空白乡镇基层社改造建设,各市级社至少发起成立一个产业服务型合作社联合社;全面推动村社共建,把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内嵌于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党建带社建,社建促党建,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每县至少建成一个村社共建示范点。支持供销社与村委会相互入股,实现村集体经济与社有经济合作共赢、共同发展。

责任领导:刘正虎

牵头处室:合作指导处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计划财务处、市场服务处、机关党委、宁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四)提升供销社现代农业综合服务能力

1.主动参与乡村振兴,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实现现代农业综合服务提档升级。围绕枸杞、葡萄酒、奶产业、肉牛和滩羊、绿色食品等九大特色优势产业,依托各级社有企业和股权投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化服务供给,创新服务方式,延伸服务链条。鼓励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开展全产业链综合服务试点探索。复制推广中宁“玺赞枸杞”、永宁“粮食银行”、彭阳“辣椒”、中卫“苹果”等模式,推进相关产业整合升级。支持贺兰、平罗、中卫、彭阳等市县(区)供销社创建乡村振兴农业产业服务示范点。全系统新增土地托管面积10万亩,新增社会化服务面积20万亩。

责任领导:孙向前

牵头处室:计划财务处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市场服务处、合作指导处、宁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2.推进现代农村综合生活服务升级,顺应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加快建设乡村级综合服务社(中心),探索推广农村加油充电站、生活必需品配送、电费水费医保费代缴等便民化、“一站式”综合服务。

责任领导:刘正虎

牵头处室:合作指导处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计划财务处、市场服务处、宁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3.支持银川市供销合作社建设家政大厦,构建全产业链家政服务体系,打造家政培训基地和建档立卡户再就业培训中心;主动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启动实施“绿色农资”行动,大力推进化肥农药减量使用,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试点,发挥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完成化肥淡储15万吨。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力度,努力实现农业投入品和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促进农村生态环境改善。

责任领导:刘正虎

牵头处室:市场服务处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计划财务处、合作指导处、宁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五)实现供销社现代流通融合发展

1.集全系统之力,争创“数字供销”建设全国示范区,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启动会议,建立督导推进机制。推动“供销e家”实现区、市、县、乡、村五级网络互联互通,充分发挥“扶贫832平台”作用,打造“线上供销社”。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通过牵线搭桥、示范引导,年内争取全区特色农副产品全部上架供销电商平台。“线上”“线下”有机融合,发展展会经济,引导宁夏特色农产品走出去。全系统力争完成农副产品市场交易额90亿元以上,其中电商销售额4亿元以上,为优势特色产业增效、农民增收作出供销社的贡献。

责任领导:刘正虎

牵头处室:市场服务处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计划财务处、合作指导处、宁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2.争取启动建设集冷链、农资、临港、电商物流于一体的“宁夏供销合作社现代物流园”,推动传统物流业转型升级。

责任领导:孙向前

牵头处室:计划财务处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市场服务处、合作指导处、资产监督管理处、宁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3.推进城乡冷链配送体系建设,参与改扩建农产品批发市场,支持银川市供销社发展城乡社区生鲜超市、智慧农贸市场。

责任领导:刘正虎

牵头处室:市场服务处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计划财务处、合作指导处、宁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六)推进社资社企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总社新修订发布的《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深化社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制定《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监管社有企业权力、责任清单》,出台《关于加强宁夏供销集团重大事项管理的规定》,修订完善社资委工作规则和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建立社企分开、充分授权、权责对等、边界清晰的社有资产授权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深化社有企业改革,推进宁夏供销集团运营管理改革,推进供销数码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进一步做实做强供销集团,有序推进债权资产处置整合,完成第一批国有划拨土地作价出资,推进第二批处置程序,增强集团资产资本实力。支持供销集团突出培育做大农资、物流、电商等主业,鼓励核心子公司拓展业务空间,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继续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中农金合等涉债企业破产清算,适时启动僵尸企业处置,盘活资产,将资产优势转化为资本优势。进一步优化社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完善薪酬激励制度,激发社有企业活力。

责任领导:孙向前

牵头处室:资产监督管理处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计划财务处、人事与老干部处、监事会办公室、宁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各直属企业

(七)开展供销社人才引进培训。加强供销合作社干部队伍尤其企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广银川市、永宁县等做法,鼓励市县(区)供销合作社以社会化、市场化方式,把农业产业龙头企业负责人、农村能人、返乡创业人员、大学生村官等吸纳为联合社班子成员,发展成基层社负责人。加大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力度,年内对100名市县(区)社班子成员、100名社有企业中层以上干部、100名农民经纪人开展轮训或集中培训,提高干部职工能力素质,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供销集团等社有企业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以见习实习、跟班培训等多种形式,建立后备人才库,为改革发展补充和增添新鲜血液。

责任领导:刘正虎

牵头处室:人事与老干部处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合作指导处、计划财务处、资产监督管理处、监事会办公室、宁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各直属企业

(八)全面从严治党

1.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不懈纠治“四风”,精准施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责任领导:解涛、杜进义

牵头处室:机关党委(纪委)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区社机关各处室、宁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各直属企业

2.健全供销合作社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纪检监察、监事会、审计、社资监管等监督力量有机整合,形成统筹协同、相互配合的监督工作格局。

责任领导:俞学虹

牵头处室:监事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区社机关各处室、宁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各直属企业

3.将2021年确定为全系统“风险防控年”,增强风险意识,强化风险管理,健全防控机制,加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力度。

责任领导:孙向前

牵头处室:资产监督管理处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区社机关各处室、宁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各直属企业

4.适时修订《综合改革股权投入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确保安全发展。探索建立第三方机构对重点社有企业定期审计制度,促进社有企业规范财务管理、及时堵塞漏洞。

责任领导:孙向前

牵头处室:计划财务处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区社机关各处室、宁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各直属企业

5.推行全面依法治社,区本级社有企业基本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县级以上供销社逐步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责任领导:刘正虎

牵头处室:合作指导处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区社机关各处室、宁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各直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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