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治区供销社2020年度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
自治区供销社普法内容清单
序号 |
内 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
3 |
党章 |
4 |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
5 |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
6 |
中国共产党党内纪律处分条例 |
7 |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
8 |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
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1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
1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
1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
1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1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
19 |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 |
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 |
自治区供销社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
责任领导 |
责任人 |
责任处室 |
重点普法内容 |
重点工作任务 |
1 |
杨少华 |
郑亚亮 |
合作指导处 |
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大力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内容。大力学习宣传以国家基本法律为主要内容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供销合作社条例》,以及与供销社职能和业务相关的市场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 |
1.利用单位宣传栏、展板、LED显示屏、横幅等进行法治宣传。 2.做好“3·15”“6·26”“12·4”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法律法规宣传。 3.组织举办专题培训、理论讲授和集中上课等法治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平台、阵地和载体进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 4.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5.突出抓好以各种“纪念日”和主题“宣传月”为活动内容的普法宣传工作。 6.做好“七五”普法工作。 7.加强新媒体宣传。 |
2 |
杨少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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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 |
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 |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突出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在“七一”前后,通过多种形式,集中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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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供销社普法措施清单
序号 |
具体措施 |
责任处室 |
配合处室 |
1 |
1.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2.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时期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重点学习宪法、党内法规以及与供销合作社相关的法律法规。 |
机关党委 |
各处室 |
2 |
学习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
合作指导处 |
各处室 |
3 |
落实普法治理工作责任。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本单位的重要任务。将普法依法治理纳入绩效考核系统实行年度考核,用依法治理的成果检验普法宣传的成效。 |
合作指导处 |
各处室 |
4 |
健全普法宣传领导机构。落实“一把手”负总责要求,适时调整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普法工作与全局法治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 |
办公室 |
各处室 |
5 |
加强普法宣传队伍建设。机关各处室要选派一名熟悉法律知识和相关业务的干部担任普法联络员,组成机关普法宣传队。 |
合作指导处 |
各处室 |
6 |
1.建立普法督查制度。每半年对普法工作督查一次,年底进行普法考核,未完成普法指标的处室不得评为先进集体。 2.建立工作报告制度。每年6月底向普法办上报普法工作情况,每年12月底前报告本年度普法工作情况。 3.建立普法责任公告制度。每年3月底前对拟开展的普法活动包括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活动方式、实施时间等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4.建立督查考核交流制度。适时开展本系统普法工作经验交流活动,推广成功做法和鲜活经验。 |
合作指导处 |
相关处室 |
7 |
加强普法经费、物质保障,为开展普法活动创造条件。 |
计划财务处 |
相关处室 |
自治区供销社普法标准清单
序号 |
内容 |
具体标准 |
1 |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章党规学习。 |
1.领导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加强党员党规党纪学习运用。 2.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领导干部学习计划。 3.利用每周政治业务学习日,集中开展学习。 |
2 |
学习依法治国重要论述 |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2.将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集中学习或自学。 |
3 |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
1.在全局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2.深入宣传《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 3.引导干部职工主动运用《宪法》。 |
4 |
深入宣传供销合作社相关法律法规 |
1.大力宣传即将出台在《供销合作社条例》。 2.树立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提升法治思维。 |
5 |
继续抓好定期宣传活动 |
1.认真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丰富活动内容,拓宽活动载体。 2.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平台的作用,突出宣传实效。 |
6 |
深入推进“法律八进”标准化建设 |
1.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创新普法方式方法,确保普法取得实效。 2.大力推进“法律八进”示范单位建设,按照标准要求抓好示范工作。 |
7 |
开展法治文化建设 |
1.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论坛、动漫等新兴载体,开展丰富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 2. 开展单位法治文化宣传阵地、楼道、走廊活动。 3.鼓励法治文化爱好者积极参与法治摄影、书法、绘画、剪纸等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和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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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创新普法宣传 |
大力推行公益广告宣传,使法治宣传栏、法治宣传灯箱、法治宣传栏目更多更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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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落实普法治理工作责任 |
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本单位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
10 |
建立普法治理考核机制 |
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开展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确保普法治理取得实效。 |
自治区供销社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断增强机关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形成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结合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做好2020年度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修订工作的通知》,结合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全体干部职工。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一)组织领导及保障
1、成立自治区供销社普法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2、根据供销合作社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宣传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大力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内容。大力学习宣传以国家基本法律为主要内容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供销合作社条例》,以及与供销社职能和业务相关的市场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在学习掌握农资经营、农产品流通、日用品销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传统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扎实学习宣传公司法、证劵法及企业改制重组、内部治理、财税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着力学习宣传电子商务、金融、质量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三农”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与协调,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作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机关各处室、供销集团公司所要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及其他相关材料,积极宣传报道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
(二)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突出重点,注重效果,主要采取以下方法进行:
1、听取综合汇报。被考核处室向考核组汇报普法治理情况,落实普法规划等工作开展情况。
2、查阅档案资料。主要包括普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普法机构和普法队伍建设、各项制度建设、普法工作创新工作等证明资料,可提供书面、电子、声像等资料,实地走访查看。
(三)具体措施
1、将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评优重要内容,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学法考试,要求组织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参考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100%。
2、在重要的时间节点开展普法,面向广大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对未能及时开展或开展不力的责任人进行单位内部通报。
四、考核要求
考核分值为100分,最终得分按平时得分和考核得分比例折算后计入绩效考核综合考核得分。各处室应于每年7月30日和12月15日前对照考核内容完成自我评分,并准备资料,报送区社法制办。考核办法自2020年1月起实施,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市监局工作人员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