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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电商运营数据归类采集的通知

来源: 合作指导处 日期: 2019-08-20 13:35:00

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供销集团公司:

为贯彻落实“五个供销”,积极践行数字乡村振兴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扎实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和加快发展“数字供销”基础网络的布设,由区社市场服务处负责对供销系统电商运营数据进行归类采集:

1、符合条件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建立市县(区)级电商运营中心并加入中国供销电子商务产业联盟宁夏分盟;

2、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供销e家”平台开设企业店铺并加入中国供销电子商务产业联盟宁夏分盟;

3、对现有市县级电商运营中心存在的问题进行对接与整改;

4、各级电商运营中心和服务站点统一纳入“供销e家”管控平台;

5、建立全区“数字供销”微信、QQ工作群;

请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供销集团公司积极配合,对市县(区)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合作企业及供销社领办的专业合作社网络基础、电商运营数据等进行归类采集并建立长效机制。

联系方式:

区社市场服务处张曜林   邮箱:406303911@qq.com

                                       电话:0951-5029021  13995175369

宁夏回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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