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转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19年春耕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区)供销社、宁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19年的春耕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现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19年春耕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的通知>》(供销厅农棉字[2019]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积极组织货源,确保农资供应
各市县(区)供销社、宁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集团)要进一步增强对做好农业生产、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抓紧组织安排,确保农资货源的落实,搞好市场供应。深入了解农民用肥习惯,结合本地区种植结构的调整,及时调剂品种,调整充实库存,补充供应量,按照农时要求,将农资及时运送到各销售网点,力保春耕期间农资供应量足、价稳、不断档、不脱销,全力做好春耕农资供应工作。
二、创新服务模式,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
各市县(区)供销社、供销集团引导全系统农资企业充分发挥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扎实推进“绿色农资”行动,加快打造“智慧农资”综合服务平台,促进传统农资流通企业向现代农资综合服务商转型,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创新服务模式,推行全程托管、订单服务、技术承包、技物结合等服务形式,由卖产品向卖服务转变。要继续开展优质服务活动,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开展对农民的培训、示范工作,提高农民科学种田水平和识假辨假的能力,增强农民的维权意识。加强对农民的技术服务、指导和培训,为农民开展农技知识咨询、测土配方等服务,引导农民按需配肥、因地施肥,提高农资的使用效率,提供有关信息服务,把先进适用技术、优质农资产品送到田间地头。
三、积极主动配合,规范生产经营秩序
各市县(区)供销社、供销集团要加强农资质量管理,开展自查自纠,逐步实现农资商品的可追溯。结合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行为,防止不法分子制假售假坑害农民。要开展农资商品质量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农资企业加盟店自采货源的监督管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进入流通渠道,要大力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指导农民在购买农资时索取票证,增强农民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让农民买得放心、用得安心,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依法诚信经营,积极推动农资经营行业自律
要加强行业自律,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与政策。坚持依法诚信经营,严格进货手续制度,坚持销售商品跟踪、监测和库存商品检验出库制度,坚决防止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带头维护市场秩序,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
各市县(区)供销社、供销集团要及时总结在农资供应服务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报区供销社市场服务处。
联系人:王海红 联系电话:0951-5029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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