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自治区财政政策性 历史财务挂账资金检查及调研有关工作的通知
宁供办发〔2019〕29号
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
根据区社工作计划安排及财政厅工作要求,区社有关处室将于近日对各市、县(区)自治区财政政策性历史财务挂账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其他工作开展调研。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9年4月14日开始。
二、检查及调研内容
1.自治区财政政策性历史财务挂账资金到位、支出及进展情况,调整变更情况,政策性历史财务挂账解决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整改举措;
2.财务及统计报表编报工作现状、问题及今后工作思路;
3.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开展现状、问题及今后工作思路。
三、检查调研人员
王锋、王学龙、李林东、马婧、王朝阳(会计师事务所)。
四、检查调研方式
1.自治区财政政策性历史财务挂账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采取摸底调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2.财务及统计报表编报调研采取摸底调查与集中座谈相结合的方式;
3.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调研采取座谈交流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五、有关要求
(一)自治区财政政策性历史财务挂账资金使用情况检查需准备以下资料:资金收支明细表(附件1)、化解挂账情况表(附件2);全部专项资金收支原始票据及记账凭证;化解债务协议;当地政府审批文件或会议纪要等;市、县(区)供销社使用专项资金的会议纪要或相关内部决策依据等;其他相关资料。
(二)财务及统计报表编报工作调研需提前填报会计报表上报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3)及之前已下发的会计核算单位会计人员情况调查表(附件4)、统计报送单位统计人员情况调查表(附件5)。
(三)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工作开展情况调研需对照调研提纲(附件6)做好座谈准备。
(四)请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附件表格,准备齐全所需资料,座谈发言直奔主题、言简意赅、实事求是。
(五)严格遵守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检查调研人员食宿自理。
附件:1.市、县(区)供销社政策性历史财务挂账自治区财政资金全部收支明细表
2.市、县(区)供销社化解政策性历史财务挂账情况表
3.市、县(区)供销社会计报表上报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
4.市、县(区)供销社会计核算单位会计人员情况调查表
5.市、县(区)供销社统计报送单位统计人员情况调查表
6.市、县(区)供销社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调研提纲
宁夏回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
2019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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