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关于做好 2019年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通知
宁供函〔2019〕2号
机关各处室、供销集团公司: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137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宁党厅字〔2018〕62号)精神,结合区社实际,现将2019年节假日放假及值班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
值班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度,责任重大,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对待值班工作。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值班人员要掌握主要负责人去向及联系方式。严格落实值班岗位责任制,区社属于两级带班值班,主要领导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处级带班同志和值班人员要24小时坚守岗位。区社副厅级领导、机关各处长、供销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外出必须报区社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外出;机关各处室其他人员、供销集团公司其他人员以及社有企业负责人外出要向处长、供销集团公司负责人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并报人事与老干部处备案。严肃值班纪律,值班期间值班员要坚守岗位,尽心履职,确保值班电话畅通,随时有人接听接收,严禁擅离职守或私自换班、找人带班。
二、认真履职,确保节日值班平稳有序
值班人员要严守值班工作纪律,熟练掌握工作流程,认真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职责,遇到群体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高效处置。
三、严肃纪律,强化值班督查检查
各处室、供销集团公司要落实值班制度,统筹安排好值班,提前5个工作日报送值班安排表,区社办公室汇总后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值班员要加强防火防盗安全意识,认真做好每日巡查,履行交接班手续,做到值班、检查有记录。自治区党委、政府总值班室和政府应急管理部门通过现场检查、电话抽查、视频点名、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对各部门节假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因带班值班人员不在岗、值班电话长时间无人接听、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情况迟报漏报、值班安排表报备不及时、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事件发生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等行为给区社造成不良影响的或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追究当事人和单位领导相应责任。
四、其他事项
1.值班联系电话:
自治区党委总值班室:(0951)6669111
自治区政府总值班室:(0951)6038111
区社值班电话:见各节假日安排表
2.值班补休和值班补贴
机关工作人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执行,供销集团公司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19年部分放假安排.docx
区社办公室
2019年1月16日

宁公网安备:640106020003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