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度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
宁供社发〔2018〕40号
关于申报2018年度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宁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全国供销合作总社《2018年度“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供销财字〔2018〕27号)及其管理实施细则精神,2018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资金,注资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推进全系统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工作。为做好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专项资金支持方向、范围、方式和条件等依照《中国供销集团2018年度“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及其所附项目申报指引(电子版已统一发至“宁夏供销社项目管理”QQ群)执行。
二、申报流程
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宁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申报单位,分别负责组织辖下项目申报工作。
1.新申报项目的单位由区社计划财务处统一申请“供销合作社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用户名及密码后(以前年度通过管理系统申报过“新网工程”项目的单位,使用原用户名、密码),登录管理系统组织填报项目内容,区社进行审查、汇总、推荐。
2.项目申报单位在填报管理系统的同时,将项目情况及附件以正式文件及电子版上报区社计划财务处备案。
3.项目申报单位自本通知下发后即可组织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不再做申报时限要求,可成熟一个、申报一个。
三、有关要求
1.把准政策。今年专项资金在额度分配、使用方式、项目申报等方面均有一系列新的变化,各项目申报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专项资金投资有关文件精神,重点把握投资方式、方向、范围及如何实施等内容,特别是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吃透上级政策,弄懂投资事宜。
2.选好项目。根据近两年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对我区的投资实际,只有产业优势明显、行业地位领先的企业,投资规模大、投资强度高的项目方能获得专项资金支持,各项目申报单位要选择优势、优质项目优先推荐,并及时充实完善项目库。
3.落实工作。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政策性极强,各项目申报单位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不当“二传手”、不做“传声筒”,要深入调研、广泛对接,真正将有利于综合改革、有助于系统联合、有益于脱贫攻坚的企业和项目选上来、推出去。
其他不明事项,可向区社计划财务处咨询。
附件:1.2018年度总社“新网工程”项目汇总表
2.2018年度总社“新网工程”项目单位情况表
3.2018年度总社“新网工程”项目登记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8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学锋,0951-5029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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