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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供销社出台《社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

来源: 人事与老干部处 日期: 2019-08-09 16:17:05

为构建支撑社有企业发展的经营服务体系,推进企业改革和高质量发展,近日,自治区供销社出台《社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以建立健全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办法》主要从适用范围、规范薪酬管理的基本原则以及薪酬结构和水平、薪酬计算方式等方面,进一步对社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作出了规范。将社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按照采取经营业绩考核方式和采取目标管理考核方式进行区分,其中采取经营业绩考核方式的企业负责人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采取目标管理考核方式的企业负责人薪酬由基础工资和年终奖励工资两部分构成,以期达到激励与约束并重的目的。

对于企业领导人员因重大违纪事件,或者企业发生重大或重大以上生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重大不稳定事件等应承担相关责任的,《办法》规定扣减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当年的绩效年薪(年终奖励工资),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取消其当年全部绩效年薪(年终奖励工资)。同时,对社会、行业和企业发展做出特别贡献的企业领导人员,报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党组批准,可以给予特别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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