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刚性考核与兑现,推动社有企业负责人收入能增能减
近期,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依据《宁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及配套薪酬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宁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集团)2025年度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及兑现工作,刚性考核与刚性兑现有机结合,让“硬指标”变为“硬约束”,真正实现“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分配导向。
一、坚持业绩导向,刚性执行考核。本次考核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办法,刚性落实审计结果,刚性考绩与考效,刚性审核与审定,刚性兑现与落实。围绕经济指标、重点工作任务和综合考评三个维度,精准制定考核方案,严格对标财务审计结果,对供销集团负责人年度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考核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无特殊原因的事项,坚决执行审计结果;对非经营性收入,明确予以扣减;对因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而实际形成的成本费用及资产损益,明确予以认定,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允。
二、坚持结果导向,刚性兑现薪酬。根据《宁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中“绩效薪酬与考核结果挂钩”的规定,区社对供销集团负责人2025年度绩效薪酬按考核结果进行了同比例核算,对未达标指标对应的绩效薪酬予以扣减,切实做到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此次薪酬刚性兑现,传递了“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鲜明信号,有效压实了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三、坚持发展导向,刚性设定目标。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决策,以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为标尺,结合供销集团发展实际,以2025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刚性锁定2026年度发展目标。将供销集团2025年审计后实际完成的各项指标值,作为核定2026年考核目标的基准线。对2025年已完成或超额完成的指标,2026年目标值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实际完成数;对未完成的指标,2026年目标值不低于原定2025年目标,杜绝“今年没完成、明年降标准”。目标值一经区社党组审定,即作为刚性契约执行,无重大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全年不作调整,企业不得申请降低目标。
四、坚持问题导向,刚性问纪问效。考核兑现工作结束后,区社及时组织召开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反馈座谈会。考核领导小组与供销集团负责人逐项核对考核结果、考核依据、扣分明细及佐证材料,确保每项得分、扣分都有据可查、有标可依。会上,考核小组对审计认定、指标核算、特殊事项调整等企业关注的焦点问题,现场逐一答疑释惑。通过面对面沟通、点对点对账,既讲清了“为什么扣”,也指出了“怎么改进”。整个座谈过程程序公开、标准透明、依据充分,企业对考核结果心服口服,真正实现了“考得准、核得实、真服气、兑得硬”。在此基础上,区社对考核中暴露出的经营管理短板、风险防控缺位等问题,下达问题整改建议通报,逐条建立台账。
下一步,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将固化“考核结果必运用、历史基数必参照、绩效薪酬必挂钩”的工作机制,推动供销集团及社有企业健全市场化用工和分配制度。同时,将本次考核的经验做法向全系统推广,指导市县社有企业同步建立刚性考核、刚性兑现的薪酬分配体系,真正形成“收入能增能减、干部能上能下”的格局,以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践行正确政绩观,为全区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宁公网安备:640106020003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