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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供销社强化主体责任 消除安全隐患

来源: 资产监督管理处 日期: 2022-07-20 17:03:03

今年以来自治区供销社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促进了直属系统安全生产水平整体提升,实现了上半年安全生产无事故。

一是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社党组及中心组会议先后8次集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定期听取汇报和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事项。制定印发了《自治区供销合作社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对全年重点工作做出安排。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责任制。上半年,各企业共组织安全生产集中学习28次,召开安全生产会议40次,举办安全生产大讲堂11场,开展安全生产及消防知识培训讲座24场,开展应急实操演练17次。

二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社党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参加应急演练活动十多次。各企业结合每日重点排查、每周普遍排查、每月系统排查,扎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共发现主要问题35个,排查隐患157个,整治隐患154个,未整治隐患全部得到有效管控,切实保障了企业经营安全稳定。

三是扎实做好重点工作,全力夯实保障基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自治区安全生产“20条措施”及相关要求,制定印发了《自治区供销社关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扎实推进“巩固提升年”工作的通知》《自治区供销社企业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清单》《自治区供销社企业易发隐患排查整治清单》,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督导各企业对标对表,采取有效举措,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决将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之时、解决在成灾之前,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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