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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供销社安排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来源: 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日期: 2022-06-14 15:09:30

6月9日,自治区供销社召开2022年“安全生产月”专题会议,社领导及各处室负责人,社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员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关于防范风险挑战 应对突发事件论述摘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传达了“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视频会议”“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全区事故通报警示暨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各企业汇报交流了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安排。

会议要求,要围绕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职责,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15 条硬措施”和自治区安全生产“20 条措施”,深刻领会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结合全年工作要点任务、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安全生产大检查、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等,切实加强各类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认真开展“10+3”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各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委会、区社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全面整改工作中存在的板短、弱项问题,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一要增强安全生产的政治担当。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牢牢守住底线红线。二要强化责任落实。各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扛起安全生产的政治责任,工作上亲力亲为,履职尽责,做到实之又实、细之又细,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三要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整治。按照区社印发的企业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清单和隐患排查整治清单,明确整改目标、完成时限,确保整治措施落实落地,问题隐患销号清零,全部实现闭环管理。四要扎实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认真组织开展规定活动和自选动作,使措施更有效,成效更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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