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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供销社化解历史债务逾3亿元

来源: 资产监督管理处 日期: 2021-07-21 10:31:48

自治区供销社把解决社有企业债务问题、推进改革发展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面对社有企业历史形成的5.6亿元债务和核心资产被抵押、冻结的形势,按照“统筹兼顾、先易后难、精准施策、稳中求进”的原则,统筹社有企业历史债务总体化解工作,着力防范因债务处置不当而引发社有资产被债权人低价变卖、服务“三农”功能丧失和群体性事件发生等情况,从保障“三农”服务和维护社有企业稳定大局出发,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突破性化解历史债务,维护了供销社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2019年以来,供销社党组深入分析研判总体债务情况,首先从冻结供销社的核心资产土地、房产等总额2.17亿元的长城资产公司债务问题入手,经过艰苦努力,于2020年9月以自筹资金收购债权资产包方式,一次性进行了化解。其次,以“债转股”方式,引入民营资本,推动社有企业鼓楼商场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于2021年6月成功化解了鼓楼商场历史债务4966万元,盘活了社有资产。再次,通过组织供销集团、债务主体,采取购买债权资产、以物抵债、现金偿还及司法拍卖等方式,化解社有企业中农金合公司债务4602万元。经过两年多时间,自治区供销社成功化解历史债务3.12亿元,占到社有企业债务总额的55%,不但推动了宁夏供销集团快速发展,而且使企业经营能力和盈利水平都有了长足发展。

自治区供销社将统筹把握社会稳定和社属企业长远发展两个大局,坚持“破立并举”原则,采取市场化、法治化手段,继续推进剩余债务的化解工作,争取用2到3年时间实现债务清零,为社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和更好的服务乡村振兴创造良好环境,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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