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供销资讯 > 工作动态 > 资产监管 > 资产监管

自治区供销社1个集体1名个人 荣获2019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来源: 资产监督管理处 日期: 2020-04-30 09:52:57

4月27日,自治区安委会印发《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表彰2019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宁安委〔2020〕4号),自治区供销社1个集体、1名个人榜上有名,其中:宁夏金桥物流有限公司获得先进集体,自治区供销社资产监督管理处副处长康伏云获得先进个人。

2019年,自治区供销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监管监察职责,督导社有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人防、技防、物防”入手,狠抓教育培训,持续健全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从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措施,实现了全年安全生产“零”事故,有力促进和保障了系统安全稳定形势持续向好,并在全区201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成绩的取得是全系统上下广大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受到通报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更是其中的先进典型。下一步,自治区供销社将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宣扬先进典型,在系统上下着力掀起“学先进、赶先进、争先创优”的活动热潮,进一步营造“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人人监督安全”的浓厚氛围,进一步严明重实干、出实招、求实效的工作作风导向,以更加扎实有效的举措筑牢安全防线,为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社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