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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供销社扎实推进社有企业领导人员 经济责任审计

来源: 资产监督管理处 日期: 2019-08-27 17:53:25

为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全面从严治党和推动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规范社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有权必有责、滥用必追责的社有企业领导人员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全面促进社有企业领导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今年以来,自治区供销社参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有关规定》,制定出台了《自治区供销社社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管理办法》,对审计对象范围、审计主要内容以及组织实施程序和审计成果运用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近日,自治区供销社启动了宁夏土产果品茶叶总公司、宁夏金桥物流有限公司两家社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采取公开邀标方式确定了第三方审计中介机构具体负责落实经济责任审计,分别在两名审计对象所在企业召开了全体员工参加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进点会,明确经济责任审计注意事项,听取了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对被审计对象、审计企业以及第三方审计中介机构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

自治区供销社将以此次社有企业负责人离任审计为契机,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加强社有企业领导人员监督管理、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保障社有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继续全力抓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总体设计、制度完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扎实推进社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着力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和整改工作,不断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整体水平,促进社有企业领导人员在推动改革发展中积极作为、有效作为,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和区社党组、理事会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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