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政府支持城阳供销合作社 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
近日,彭阳县人民政府批复了城阳供销社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方案。批复指出,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是深入推进农村改革、推动乡村振兴的重大创新,是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
批复强调,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适应农业经营方式变化的新趋势,以提升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为根本,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为重点,以为农服务中心为平台,以联合合作为纽带,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细化措施,积极稳妥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有效带动供销合作社系统全面融入乡村振兴,切实促进全县供销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机构有机融合,助推彭阳经济发展。
批复要求,县供销合作社要牵头抓总,加强督促指导、动态跟踪和定期评估,统筹推动城阳供销合作社到2023年6月底,改造提升村级综合服务社5个,村社共建示范点1个,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5家,电商服务站3个,托管土地0.6万亩,销售中药材0.3万吨以上,经营收入达到1500万元,实现利润50万元,农民依靠中药材产业增收500元/亩。吸纳当地农民50余人进产业基地务工,年均创收120万元。初步构建起供销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机构优势互补、协同高效、风险可控的“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