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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供销社系统2019年度经济运行情况分析

来源: 计划财务处 日期: 2020-01-17 10:05:36

2019年,宁夏供销社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重要讲话和对供销社“三个适应”要求,对标中央11号和自治区3号文件精神,主动适应新常态,着力推进现代供销、开放供销、市场供销、数字供销、活力供销建设,服务“三农”能力持续提升,传统主营业务稳步推进,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经济运行质量实现新提升。

一、系统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发展态势良好。

(一)改革发展初见成效,销售快速增长。2019年,全系统实现销售总额81.05亿元,同比增长14.2%。分层级看,市县(区)供销社累计实现销售总额59.26亿元,同比增长9.1%;社有企业实现销售21.79亿元,同比增长31.0%。分股权看,全资企业实现8.16亿元,同比增长3.5%;控股企业2.38亿元,同比下降1.8%;参股企业23.23亿元,同比增长41.5%;开放办社企业24.13亿元,同比增长0.3%。分行业看,农资销售实现10.96亿元,同比增长1.3%;农产品销售48.23亿元,同比增长34.4%;消费品销售12.92亿元,同比增长23.2%;再生资源销售5.54亿元,同比下降43.2%。

(二)经济效益大幅提升。2019年,全系统实现利润总额1.06亿元,同比增长1.05倍。资产总额58.5亿元,同比增长47.2%。所有者权益27.96亿元,同比增长62.9%。分股权看,全系统全资及控股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270.9万元,同比增长70.7%;参股企业8183.4万元,同比增长1.4倍。分行业看,全系统农资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721.8万元,同比增长2.8倍;农副产品5709.2万元,同比增长4.1倍。

(三)传统业务稳步发展。一是完成了化肥储备任务。 切实加强市场分析监测,强化经营监管,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借力市场主体,组织7家农资企业完成化肥淡季储备9万吨、棉花代储4.1万吨,完成春耕生产化肥销售11万吨,有效稳定了市场,保障了供应,服务了春耕生产。二是农产品市场主导地位日益突显。全系统既扎根“三农”,又融入市场,既为农服务,又参与经营,逐步从传统经营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转变,从单纯购销业务向综合经营服务转变,从单一供销合作向多领域合作转变。以菜篮子为抓手,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累计新建改造城区标准化菜市场34个,“菜篮子”连锁超市74个。截止12月底,农产品销售48.2亿元,同比增长34.4%,占比达59.5%;农产品市场交易额达64.9亿元,同比增长6.5%。在四大主营业务中,处于领军地位。三是日用消费品市场平稳上升。1-12月,全系统消费品零售额21.6亿元,同比增长2.1%;消费品销售12.9亿元,同比增长23.2%。

(四)通过项目带动,加快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完成自治区财政支持供销社综合改革专项资金3200万元投资任务,以股权投资形式,新建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9个,撬动社会资本投资逾1亿元;新增为农服务中心9个,新增农产品加工能力和储存能力5.5万吨和2.8万吨,增加农产品交易量15.6万吨。二是争取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2500万元,新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7个,新增土地托管服务面积5.23万亩,带动服务农户7713户,节水45.5万吨,农产品加工2.98万吨,储存1.05万吨,交易4.02万吨,新增产值1.48亿元,带动农民实现收入2.13亿元。三是整合自治区财政支持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资金、全国供销总社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3000多万元,在平罗县开展全国总社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专项试点,打造与农民利益联结紧密的果蔬产业示范区,推动当地蔬菜生产、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发展,实现了从“菜园子”“菜篮子”到“菜盘子”的全产业链服务,顺利通过了全国供销总社的评审验收,打造了农村三产融合“宁夏经验”,并在全区、全国进行经验交流和推广。

(五)电子商务异军突起。组建宁夏供销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成原州区等12个县级电商运营中心,在山区9县及中宁县等建成1053个村级电商服务站,为农民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促进了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双向流通。2019年,全系统实现电子商务销售额3.2亿元,同比增长4.4倍。

(六)推进开放办社、联合合作,基层组织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采取产权合作、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方式,广泛吸纳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加快新型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在开放办社、开放强社、联合合作、创新服务上取得新进展。一是树立全方位服务理念,打造服务功能齐全的综合服务社。争取全国供销总社新型基层组织建设项目资金300万元,完成对9个基层社的提升改造;投入自治区财政支持供销社综合改革资金990万元,撬动各级财政等资金5836万元,年内恢复改造基层社18个,做强做实5家供销社,创新发展8家供销社,加快打造服务“三农”的基础平台。二是强化联合合作意识,打造跨区域服务的基层合作社。突出纵向联结、横向联合,强化功能互补、合作强社,根据基层实际,把自我完善与借力发展相结合,支持参股企业宁夏昊鑫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发展,该企业累计投资3亿元,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创新发展“粮食银行”,吸纳存储原粮15万吨,节粮减损8500吨,年均为农民节本300万元,解决失地农民就业1600人。引导贺兰、永宁、彭阳等地供销社与平罗、吴忠、灵武、西吉供销社开展联合合作,通过土地流转、电商对接、农资直配等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大户提供产、供、销服务,实现功能互补,推动了联合合作,扩大了服务范围,提升了服务质量。三是创新服务方式,打造内外联通的开放供销社。突出内引外联,立足全区、着眼全国,把提高区内流通与推动区外流通相结合,鼓励吴忠、贺兰等供销社组织创办“年货节”、农产品产销对接会暨首届宁浙电商农产品节等产品产销对接会9场次,与198家供应商、118家采购商进行了农产品产销对接,与杭州、广州、上海等地18家大型商超、批发市场、农产品配送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立长期稳定对接关系113对。组织近百家系统内外农产品龙头企业、合作社及农产品经纪人协会,超百种优质品牌农产品参加全国供销总社联合举办的全国农资科技博览会暨品牌农产品交易会、厦门“一带一路”农产品农资(电商)交易会、海南国际农产品冬交会、宁夏电商节暨电子商务博览会等,展示展销产品、举行合作洽谈、签定购销合同,促进产销对接,推动我区优质农产品“走出去”,拓宽销售渠道,提升品牌形象。

二、存在的问题

(一)传统行业发展整体不景气。一是农资行业主营业务化肥销量一直处于下降态势,销售额虽说降幅逐渐缩小,但截止12月底,也只上涨0.2%,市场主体地位有所下降。二是日用消费品企业盈利能力大幅下降。截止12月底,日用消费品企业实现利润总额77.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92.1%。三是再生资源行业经济规模、效益整体下滑。1-12月,再生资源销售5.5亿元,同比下降43.2%,实现利润总额294.7万元,同比下降37.8%。

(二)基层社实力薄弱。基层社作为为民服务的主体,经营能力、盈利能力较市县本级有一定差距。销售、利润占比相对较低。1-12月,市县级供销社销售59.3亿元,占比为73.2%。其中:市县本级销售49.1亿元,占比达60.6%;基层社销售10.1亿元,占比达12.6%。市县级利润4820.89万元,占比为45.6%。其中:市县本级利润2886.25万元,占比达27.3%,基层社利润1934.64万元,占比达18.3%。

三、工作建议

(一)做好化肥淡季储备工作,保证农资供应充足。一是充分发挥供销社农资主渠道作用,做好化肥淡季储备工作,保证市场价格稳定及市场的供应量。二是发挥宁夏供销集团现代农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引领作用,加强对市场进行研判,指导下面农资经营企业向农业综合服务商转型,在土地托管方面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统防统治、水肥一体化、农机作业等综合服务,提高农业生产服务能力。三是积极培育农资龙头企业,以龙头带动全系统农资企业为农服务的活力,恢复巩固以往的农资主渠道地位。

(二)继续加强产销对接及线上线下融合销售,促进农产品经营再上一个新台阶。一是积极组织参加全国及区域性农产品交易会,利用企业微信等客户端和“供销e家”电商平台引导消费者进行网上购买宁夏农产品,并助力消费扶贫。二是进一步做实做强宁夏供销集团电商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构建全区供销流通“一张网”的电商运营网络,培育壮大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打造供销“连锁经营+配送到户+网络服务+互联互通”的新业态,继续提升“互联网+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村(户)+服务网点”的供销社电商扶贫链模式。三是以供销频道落地运营为抓手,开展面向全区全国城乡居民的宁夏供销、宁农电商和涉农服务的全方位、多角度、不间断宣传推介,拓宽农副产品外销渠道和覆盖范围,提升涉农服务水平,努力构建“网络+电视+报刊”的涉农聚合服务新格局。四是加快重点乡村和偏远贫苦地区5G网络布局,切实改善农村网络应用环境,推动构建起以数字供销为核心,运营中心为主体,农村电商、涉农服务、供需对接、货源组织、宣传培训等内容为应用的,多部门协同推进、多平台运营服务、多主体参与实施的“一网一站式”聚合服务体系。

(三)实施日用品下乡工程,打造日用品智慧供应链服务平台,提高日用消费品经营能力。

以全区供销系统所属仓储设施为主要载体,构建以自治区、县(区)、乡(镇)、村四级供销合作社及社有企业组织体系门店为终端的日用品供应链业务服务平台,为全区数千家连锁超市、中小门店提供高效、精准、价格低廉的商品专业化配送服务;发挥供销系统在日用品流通领域的综合优势,通过对传统商业网点进行技术改造、新建提升等措施,整合优化供销系统上下游优质商品资源,以云仓仓储配送作为支撑,不断做大日用品交易规模,构建为广大农民提供物美价廉的日用品购销网络。

(四)高质量推进“两个体系”建设,加强基层社建设。按照“做强做实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创新发展一批”“三个一批”的要求,采用“供销合作社+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村委会+公司+专业合作社”等形式,广泛吸纳小农户、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入基层社,通过加强基层社“三会”制度,提高入社社员在办社治社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把基层社打造成为开放、民主、共赢的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体。积极争取项目支撑,大力实施新型基层组织体系建设项目,撬动财政资金、社有资金、社会资本参与基层社建设,增强基层社服务能力。大力推进实力较强的基层社内引外联,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在面向农民生产生活领域打造一批服务能力强、专业化水平高的基层社。基层社薄弱空白地区,通过盘活存量资产,采取共同出资、共享品牌、共建平台,实现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融合发展。加强与村“两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合合作,推进基层社建在村上,实现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受益。坚持以农民为服务主体,供销合作社主办领办,按照服务在先、先易后难、由虚到实、由点到面的办法,在全区恢复重建和改造提升150个左右乡镇基层社,实现乡镇基层社在全区27个市县(区)和193个乡镇经营服务全覆盖。积极在乡村社区或中心村发展主体多元、功能完备、便民实用以农村综合服务社为载体的村级基层社,在全区建设“一社两店两站”(一社即村级综合服务社、两店即农资、日用消费店、两站即农产品收购和信息服务站)村级基层社150家。

(五)用好项目资金,为供销社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切实用好、管好供销合作总社、自治区财政项目资金,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项目管理,最大程度保证财政资金安全,发挥财政资金效应,推动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的创新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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