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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平罗县供销合作社 以项目资金为引领推进农村一二三 产业融合发展

来源: 合作指导处 日期: 2019-12-04 17:06:13

2016年9月,平罗县委出台了《平罗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平党办发)﹝2016﹞94号),几年来,平罗县供销合作社通过平罗县塞上春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平罗县瑞欣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平罗县渠口供销社、平罗县城关供销社、平罗县陶乐供销社等新型经营服务主体构建了县域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项目带动和资金扶持促进了当地农产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2017年,按照全国供销总社批复,平罗县供销合作社以宁夏塞上春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开展了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试点。经过一年多的实施,经总社验收和审议,专项试点通过了总体验收,并得到总社的积极评价和肯定。试点建设自实施以来,始终坚持为农服务宗旨,积极打造区域特色明显、利益联结紧密、服务功能完备的蔬菜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新直销配送营销模式,推动当地蔬菜生产、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发展,实现了从“菜园子”、“菜篮子”到“菜盘子”的全产业链服务,促进了当地蔬菜产业融合发展。通过试点建设,新建高标准日光温室80座,改造280座,新建蔬菜配送中心2个,建成城市蔬菜直销店70个,建设“供销e家”综合服务中心1个,更新了冷链物流体系基础设施设备,圆满地完成了试点任务,实现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效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供销社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宁夏经验”。在试点实施过程中,平罗县供销合作社采取股权投入和财政补助的方式,通过全国供销总社“新网工程”、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两个体系”建设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全国供销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等项目带动,先后争取各级财政投入资金1360万元,不仅保证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完成,取得了预期效益,还通过股权联结实现了实质的联合合作。

2019年9月17日,宁夏供销合作系统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试点经验推广现场会在平罗县召开,通过会议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平罗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试点经验在全区正在得到更大范围的推广和借鉴,具有宁夏特色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体系正在形成

平罗县供销社在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大力指导和支持下,以全国试点建设为契机,结合新型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在项目带动和试点推广双重推动下,2017年以来,又对宁夏沙湖食品有限公司、平罗县城关供销社、平罗县陶乐供销社及相关新型经营服务主体相继股权投资共1100万元,通过大力推进农产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周边农户发展果蔬种植10000亩左右,日光温室达到500座以上,通过标准化生产技术、优良品种的引进,提高了产品良种化、优质化、商品化,解决了城镇居民因采摘流通时间长蔬菜不新鲜的难题,又解决了菜农难以预测销售市场收益的后顾之忧,延长了产业链,提升了价值链,有效的规避了市场风险的影响,促进了全县农产品一二三产业融合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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