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以内部审计整改成效 推动社有企业规范健康发展
今年以来,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严格执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自治区审计厅有关内审工作要求、区社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防控风险、规范管理,共出台内部审计制度3个、实施内部审计项目9项、开展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督查4次,通过全面客观揭示问题、科学精准提出建议、督促完善整改,在促进社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上发挥了内部审计独特作用,切实当好社有资产的“看门人”、经济安全的“守护者”。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坚守内部审计是经济监督的基础定位,区社内审机构依据年内制发的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内部审计整改工作暂行规定及社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等,就区社及社有企业分级实施的审计项目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建立问题清单并实行台账化管理,明确整改要求及完成时限,不定期督导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并向区社党组、理事会报告整改推进情况。
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区社党组、理事会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专题听取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情况汇报,为抓好内部审计整改工作指明方向、提出要求。宁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切实承担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做到见事见人见成效,并定期上报整改进展情况,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三是形成工作合力。区社内审机构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监事会办公室、资产监督管理处等的协同协作,将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监事会监督、财会监督、出资人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一体推进,联合开展内部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督查4次,建立起“合查互通共享同用”的监督贯通融合机制,形成了促进整改落实的工作合力,为促进社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审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