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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以“三个强化” 提升内部审计监督效能

来源: 计划财务处 日期: 2024-01-31 09:55:00

近年来,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内部审计工作在区社党组、理事会的正确领导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自治区审计厅的指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防控风险、规范管理”,找准审计定位,突出审计重点,完善内审制度,开展常态化审计监督,在加强内部控制、规范财经管理、促进企业治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修订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外包审计业务质量控制与评价、社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办法,从明确职责、规范流程、落实责任、运用结果等方面对区社机关及所属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作出规定和规范,使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有可依有章可循,真正做到用制度保障和推进工作

二是强化监督实效。突出社有资本保值增值需要,把实施社有企业年度财务专项审计、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等作为检验企业在落实工作、经营绩效、内控建设、遵规守纪等方面的关键抓手,以审促改、以审促治,社有企业审计发现问题从2021年的17个减少至2022年的10个,且多为会计账目处理不规范同时将纪检监察监督、监事会监督、财会监督、出资人监督相结合、相贯通,做到问题线索共用、审计结果共享、整改进展共促,形成监督合力。

三是强化问题整改。切实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制定一个整改方案,建立一个整改台账,形成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的整改要求,对审计反馈问题按照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的原则推动整改,并组织职能处室对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将整改结果纳入考核、任免、奖惩处室被审计单位及人员的重要参考,确保整改工作按期达标达效,2022年度审计发现问题已完成整改8个,另有2个问题按计划积极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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