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供销社采取五项举措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一是制定印发《自治区供销合作社2019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方案》。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的实施方案》精神,确定了全区供销社系统本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目标和措施。
二是加快建立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强化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围绕“1+4”特色优势产业,为农户、家庭农场等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实现土地托管(土地流转)25万亩,收储加工粮食15万吨,开展农机作业、统防统治25万亩,建成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10个,农村综合服务社达到600个。加强农产品流通服务网络,年内改造提升发展农产品市场3个,培育公益性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2个,“菜篮子”连锁超市3个,组织参加全国性特色农产品展销会1次,培育省级以上著名商标5个,绿色食品认证达100个,无公害认证达60个,实现系统内农产品市场交易额55亿元。构建农资供应服务网络,拓展农资综合化、规模化供应服务领域,完成年度化肥储备任务9万吨,全系统实现化肥销售总量45万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打造区域集散市场、发展专业化分拣中心,全系统村镇、社区回收网点达到18个,实现再生资源市场交易额3亿元。规范发展供销合作社金融服务,探索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农民合作社互助金融业务年内服务内部社员1000人次以上。
三是着力推进新型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着力做实做强一批基层社标杆社,创建10个与农民利益紧密联结,有经营性资产,有领办创办的农民合作社及其联合社,有持续盈利能力的基层标杆社。着力改造提升基层社功能,通过财政资金引导、社有企业投资、自筹资金、吸纳社会资本、农民社员入股等方式改造提升15个左右薄弱基层社。着力创新发展一批经营服务全覆盖基层社,以农民合作社和综合服务社为依托,采取“联合式”“嫁接式”方式,通过资金扶持、股权投入、挂牌经营等形式创新发展5个左右基层社。着力丰富拓展基层社经营服务领域,积极组建为农服务中心,推广“托管式”“合作式”“菜单式”等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开展农业技术、农民经纪人等培训3000人次。着力打造完善基层社与农民的利益共同体,完善基层社治理结构,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基层社社员,建立健全按股分红与按交易额返利相结合的收益分配制度,切实做到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受益。
四是构建电子商务经营服务体系。建立完善省级电商平台,完成宁夏供销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带动100种以上地方特色产品通过线上交易,全区供销社系统通过电商平台实现产品销售额5亿元以上。建设县域电商运营中心,开展专业培训、业务咨询、营销策划、商品展示、仓储管理、流通加工、配货封装、代发(收)货、金融服务等,完成8个县级运营中心,6个示范乡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发展村级电商服务站,以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为重点,加快村级综合服务站等基层网点信息化改造,为农民群众提供网上代购代销、电子支付、票务代理、农业科技和信息技术培训等多种服务,打造“网上便民综合服务站”800个。推进一体化经营服务,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点200个,建成病虫害预警防治平台与无人机统防统治经营服务网点5个。
五是大力实施行业精准扶贫。以转变思想认识促进扶贫,切实做好对口扶贫村群众思想发动、政策宣传和情感沟通,加快对口扶贫村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移风易俗,营造幸福和谐发展环境。以培育壮大载体引领扶贫,市、县(区)供销社结合扶贫任务新建改造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5个,探索社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村集体经济相结合模式,引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致富带头人和贫困户抱团发展。以实施电商工程带动扶贫,大力开展电商扶贫,在贫困县建成电商扶贫站300个左右,设立商贸连锁经营企业消费扶贫专区(专柜)10个,农产品批发市场专设贫困地区产品销售专区5个,组织开展产销对接活动5场次。以定点扶贫为基本,做实做强对口帮扶村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农户提供覆盖当地主导产业的全流程全方位服务;市、县(区)供销社对照定点扶贫任务,重点通过产业融合、产销对接等方式,扎实开展扶贫工作,全系统组织培训贫困农民300人次,开展扶贫政策学习宣传10场次,拓宽智力扶贫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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