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以法治之力护航 “三农”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紧扣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大局,将法治建设深度融入改革发展全过程,通过“学习铸魂、制度固本、监督增效、服务惠民”协同发力,构建起全链条法治保障体系,为供销合作事业在法治轨道上稳健前行注入强劲动能。
一、以学习之力铸魂,拧紧依法治社“思想阀”。聚焦“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人员,开展分层分类法治学习教育。将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带头开展“会前学法”,全年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网络安全法》等开展专题学习6次;针对财务、审计、资产管理等关键岗位,举办“供销法治大讲堂”,重点解读《公司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同时,利用“学习强国”、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涉农法律知识和案例分析,推动法治理念入脑入心。2025年,区社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合格率连续五年保持100%,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破解改革难题的能力显著增强。
二、以制度之力固本,夯实合规经营“压舱石”。紧盯社有资产监管、合同管理、投资决策等关键领域,全面开展制度“立改废”工作。依据《公司法》及供销社章程,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核心制度,清晰界定理事会、监事会、社有企业权责边界。建立重大决策前置合法性审查机制,将法治审核嵌入业务流程,确保每一项经营活动都于法有据、有章可循。2025年,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区社重大决策7次,出具审查意见书29份,推动《宁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等关键制度依法出台,从源头上筑牢风险防控屏障。
三、以监督之力增效,织密全程管控“防护网”。强化内部控制和审计监督,构建“法律顾问+内部审计”联动监督机制,对系统内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重要合同签订实行前置合法性审查,做到“未经审核不决策、不签约”。深入开展“两个体系建设回头看”、“合同规范管理”排查行动,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依法梳理和处置,坚决纠正违规操作,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供销社作为为农服务“国家队”的良好信誉。
四、以服务之力惠民,擦亮法治供销“金名片”。将法治建设成效转化为服务“三农”的实际行动,创新开展“法治助力基层供销行动”。依托供销名优特产展销中心、基层超市门店、农资经营网点等载体,在“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依托全系统农资经营网络,严格执行农资商品准入、索证索票、台账记录等法律制度,配合执法部门开展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化肥、农药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全系统化肥市场占有率稳定在80%以上且质量合格率达100%,让农民群众用上“放心肥”“安全药”,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让“供销社”金字招牌在法治阳光下更加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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