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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推进市县(区)供销合作社综合业绩考核提档升级

来源: 合作指导处 日期: 2022-10-28 15:53:47

为进一步提升考核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发挥综合业绩考核“指挥棒”的引领导向作用,增强市县(区)供销合作社推进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近日,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制定下发《市县(区)供销合作社综合业绩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从制度层面强化综合业绩考核,确保考核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制定实施《考核办法》是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深入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第九次代表大会安排部署的具体举措。《考核办法》坚持业绩导向、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断激励供销合作社系统干部职工忠诚担当、敬业奉献、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为主要目标,着力形成能够客观反映工作成绩,系统科学的综合评价体系,为全区供销社系统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制度保障。

以《考核办法》为依据,坚持目标导向,研究制定了《2022年度市县(区)供销合作社综合业绩考核细则》,设定了“数字供销”建设、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村社共建、县域流通网络服务、“七大提升行动”落实、组织体系完善、主要经济指标推进等9项主要考核内容,倒逼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工作提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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