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改革的思路、市场的逻辑、 资本的力量推进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徽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按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统一部署,在安徽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守正创新,改革发展成果丰硕,其中社有企业改革成效尤为显著。
近几年,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严峻,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经济发展面临巨大压力。然而,安徽省社系统各项经济指标却逆势上行。安徽省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吴良斯表示,这主要得益于深化综合改革,特别是通过改革,社有企业经济实力和为农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为全省供销合作事业高效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目前,全省系统拥有社有企业1193家。其中,主板上市公司4家、“新三板”挂牌企业3家、拟培育进入主板的上市公司4家;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企业达到了23家,其中省社有3家企业销售收入超过了100亿元。
为确保改革出实效,吴良斯强调,一定要培育龙头企业,发挥好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因此,在推进省、市、县三级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中,安徽都紧紧抓住了“龙头企业培育”这个关键点。省社本级培育的龙头企业,立足农资服务的有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立足再生资源回收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有安徽双赢再生资源集团和合肥绿叶生态园林集团有限公司,立足农产品流通体系打造的有安徽省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为更好地发挥这些“龙头”的带动作用,构建“社企分开,双线运行”机制,2019年,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扛起了统筹推进龙头企业打造、带动系统发展的重任。
在系统层面,各市级社的企业运营平台,也基本建立起来。吴良斯介绍,在深化综合改革中,黄山市供销合作社以社有企业为依托组建黄山供销集团,机关人员身份成建制转企。在新的体制机制下,黄山供销集团规模实力不断增强,2021年实现营业利润7亿元,上缴税费3亿元,并打造了“泉水鱼”“四月乡村”等一批有影响、效果好的为农服务项目。吴良斯表示,10年来,全省系统不仅盘活了一批基层社,还在农民身边新建了1200多家村级供销合作社。在夯实基层基础中,起引领带动作用的社有企业功不可没。
社有企业之于深化综合改革的重要性自不待言,但是,如何才能做好社有企业,实现规模与效益并进,为农服务能力与支撑系统经济向好发展实力齐升?
吴良斯分析认为,社有企业在经济发展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责任,是对社会的责任、服务“三农”的责任、为经济发展作贡献的责任。供销合作社的金字招牌是什么?“如果说为农服务是金字招牌的底色,那么沉甸甸的责任就是这块金子招牌闪闪发亮的光点。”在推进社有企业发展中,“全省系统始终坚持做好主责主业,充分运用改革的思路、市场的逻辑、资本的力量”,进行产业布局,平衡好社有企业公益性和盈利性的关系。
“一产做服务,二产出效益,三产上规模。”吴良斯表示,社有企业立足的行业不同,承担的责任也有所区别。从事一产的社有企业,直接面对农民的生产需要,必须把服务做好。因此,安徽省社对立足农资供应的辉隆集团提出要求,不仅要卖产品,更要考虑怎样为农业的规模化生产提供全程社会化服务;从事三产的主要是农资供应主体和农产品销售主体,就是“供”和“销”,“供与销是我们的根。我们必须把三产的规模做上去,有规模才有话语权,才有为农服务的实效,才能真正体现社会效益。”至于经济效益,最佳的来源则是二产,在加工、制造上,这个板块要做精做优,作出效益。
一二三产业融合并不是三个产业的机械组合。吴良斯表示,融合的关键是要做好产业链延伸,让二产跟一产、三产紧紧联系在一起。以辉隆集团为例,作为农资流通企业,它每年生产化肥近200万吨,同时还有农药生产项目。“因为有二产的支撑,我们一产做农化服务的时候就有了底气,三产做销售也有了资源。”企业经营有市场、有规模、有利润,才能更好地服务农民、让利于农民。
“10年来,安徽供销合作事业的发展与全省经济跃升的轨迹也是吻合的。”吴良斯表示,综合改革发展的成绩是在安徽和全国高质量发展大背景下取得的,而社有企业恰如其分起到了支撑和承载的作用。全省系统社有企业围绕大局,尤其是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有效促进了安徽省供销合作社整体改革。同时,供销合作社的整体改革也推动了社有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让安徽供销合作社系统与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的联系进一步加强,为编织全国系统“一张网”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