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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系统品牌建设 助推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 中华合作时报 日期: 2022-06-08 15:13:06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品牌建设发展总体部署和重庆市委市政府、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工作要求,推动重庆供销合作事业“提质增效”,今年以来,重庆市供销合作社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调研、座谈交流、收集资料等方式,对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品牌建设发展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目前,33家单位上报的109个品牌均属于供销合作社自有品牌。

发展及运营现状

从品牌类别看。109个品牌中共包括自用品牌、区域公共品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中华(重庆)老字号、重庆市著名商标等5类。其中重庆市著名商标1个、中华(重庆)老字号4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个、区域公共品牌5个、自用品牌97个。

从品牌持有对象看。持有对象包括市、区县供销合作社直属(控股、参股)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层供销合作社,行业协会,自然人。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品牌持有的主力军,共5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持有品牌。

从品牌创建时间看。109个品牌均为近20年注册创建,党的十八大以后,品牌建设得到快速发展,共注册创建品牌87个,占收到品牌总数的79.8%。

从品牌涵盖产品(服务)种类看。供销合作社持有的主要是涉农品牌,其产品涵盖种植、养殖、食品加工、日用品、纺织等种类,其服务涉及生产、加工、仓储、销售、现代物流等领域。

存在的问题

品牌意识不强。重庆市部分区县供销合作社、直属社有企业对品牌建设不够重视,干部职工对品牌知识了解不多,将品牌建设等同于产品生产和商标注册。市、区县供销合作社对社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层社、行业协会品牌建设培训指导力度不够。

品牌数量不多。截至2020年底,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有经市、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品牌的企业1839个,拥有自主品牌超过3000个;有产品注册商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1777个,有经市、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品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656个。重庆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经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品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为29个、55个,在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占比太少。

品牌质量不高。在收到的109个品牌中,重庆市著名商标、中华(重庆)老字号等知名品牌只有12个,仅占总量的11%,品牌影响力十分有限。

品牌效益不好。在109个品牌中,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29个,占总量的26.6%;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的仅4个,仅占总量的3.7%。从总体看,品牌的运营效益还不够好,其影响力、辐射带动作用还不够明显。

对策建议

2014年5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提出“三个转变”的重要战略,即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2017年4月,国务院决定将每年的5月10日作为“中国品牌日”。2020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

在新时代、新发展阶段推进供销合作社品牌建设,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客观要求,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途径,是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壮大供销合作事业的迫切要求。

一是牢固树立品牌意识、质量意识、效益意识。品牌是竞争力、影响力、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品牌建设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质量是品牌的生命,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把质量第一原则贯穿品牌创建的始终。效益是品牌建设的目标,既要注重经济效益,又要注重社会效益,坚持效益优先,不断提升品牌价值,实现效益最大化。

二是加大品牌建设力度。推广普及、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着力打造“中国供销合作社”整体品牌。巩固提升“佰年供销”“村村旺”“三峡柑橘”等一批知名品牌;宣传推广“寻味武隆”“金佛山”“黑山谷”等一批区域公共品牌;加快产品商标注册,积极打造一批系统内自有品牌;大力培育更多特色产品品牌、服务品牌、文化品牌。

三是突出社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品牌主体地位。社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重要载体,也是供销合作社品牌建设的中坚力量,要突出其品牌建设的主体地位,引导其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确立品牌经营理念,建立和完善品牌建设的长效机制;要强化诚信体系建设,打造“诚信供销”,建立诚信经营自律机制,杜绝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注意搞好商标注册与管理,主动利用商标保护规则,维护合法权益。

四是全面推动标准化建设。宣传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认真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强质量工作和标准化建设。全系统要在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领域,推进标准贯彻实施,发挥好标准对品牌建设的支撑作用和保障作用;要不断提升社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带动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经营创新,增强社有企业核心竞争力。总结、推广“两椒一菜”标准化示范种植项目成果。

五是积极争取各方支持。主动争取各级政府支持,积极注册、运营区域公共品牌。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品牌建设的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加强与供销合作社成员单位、涉农企业等合作,共同推进品牌建设。

六是注重加强宣传推广。品牌是供销合作社宝贵的无形资产。全系统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和推广供销合作社知名产品品牌、企业品牌、服务品牌,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呈现新时代供销合作社品牌建设和文化建设的优秀成果,同时将品牌推广与品牌营销结合起来,加快提升供销合作社品牌价值和效应,促进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提质增效,推进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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