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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商务、供销优势共同服务乡村全面振兴

来源: 中华合作时报 日期: 2021-11-25 15:45:44

近日,商务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商务、供销优势共同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要结合商务、供销系统职能,聚焦提升农村商贸流通、畅通城乡经济循环,坚持政策引导、市场主导、多元合作,找准工作切入点、结合点、发力点,强化优势互补、信息共享、资源统筹、协作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意见》提出,要建设县域商业体系。商务、供销系统加强沟通协作,合力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积极强化县城综合商业服务能力,建设乡镇商贸中心,改造农村传统商业网点,推动县乡村联动。积极推进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建设县域配送中心、乡镇综合超市、农村综合服务社,积极推动设施升级、商品服务升级、模式升级、规范经营升级,打造乡村商业设施的标杆和示范。

同时,要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商务、供销系统合作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建设改造,加快建设安全、便捷、高效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开展农产品初加工设施建设,增强保供稳价和综合服务能力。加强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鼓励支持建立政府出资企业和供销合作社等共同出资建设、供销合作社经营管理农产品市场的模式。

《意见》强调,做好产销精准对接。商务、供销系统发挥各自职能和优势,共同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动员和指导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与脱贫地区区域特色产业精准对接,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合作,通过股权投资、订单采购等方式建立稳定利益联结机制,搭建农产品外销平台,稳定产品销售。建设运营好“832平台”,鼓励各类流通主体设立脱贫地区农产品销售专区、专柜、专馆,利用线下实体网络和线上销售渠道,帮助销售脱贫地区产品。

同时,要加强应急保供。供销合作社引导鼓励系统内大型农产品和日用消费品流通企业积极承担应急保供任务,履行社会责任,在保障生活必需品供给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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