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供销资讯 > 合作信息 > 合作信息

关于基层社发展现状及改革建议的思考

来源: 中国供销合作网 日期: 2021-09-06 16:00:38

湖北远安县社:关于基层社发展现状及改革建议的思考

近年来,为切实提高基层社经营效益,提升基层社服务能力,拓展基层社服务功能,湖北省远安县供销合作社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文件和省、市、县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坚持开放办社、分类改造理念,基层社恢复重建取得实效。全县共建设乡镇基层社7家、村级基层社2家,乡镇基层社做到全覆盖。

主要做法

拓展功能,促进优质社提质增效。针对资产保存较为完好、区位条件相对优越、经营服务基本正常的基层社,大力引进供销系统内市场主体带动发展,拓展“为农”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旧县供销合作社以远安县旧县金农植保专业社为带动主体,购买该合作社51%的股权,对该合作社实行控股,并在原有经营日用百货的基础上,增加田间植保、农资供应、电商快递、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多项业务,为旧县镇观东、观西、七里村共2000余亩优质稻种植基地提供种子供应、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机械化作业等服务,蜕变为提供多种便民服务的综合型基层社。

强化合作,助推薄弱社改造升级。针对资产流失量大、存量资产价值低、经营能力较弱的基层社,县社积极推动与政府、社会能人通过产权联结、共建共享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逐步恢复经营服务功能。河口供销合作社以全县谋划创建镇级电商产业园为契机,联合乡政府对存量资产进行改造升级,依托当地食用菌合作社、电商大户建成集办公、仓储、加工于一体的河口乡电子商务产业园,带动全村开设淘宝店铺79家,年销售额达1100万元,成功转型为提供产业孵化服务的电商型基层社。

纳新重组,激发空白社经营活力。针对无资产、无资金、无人员的“三无”基层社,积极吸纳农村各类所有制为农服务主体参与经营,成为融合发展的新型基层社。鸣凤供销合作社与花林寺供销合作社重组合并经营,依托花林寺供销合作社优质资产,吸纳日用品、家具家电、农资、五金交化等个体户入社,变革为提供各类经营服务的门市型基层社。

服务延伸,推进村级社创新发展。针对供销合作社在村一级组织薄弱、抓手不强、与农民利益联结不够紧密问题,县社积极探索与村“两委”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类市场主体联合创建村级基层社。茅坪场供销合作社以政策、资金、资产为纽带,与菌香苑食用菌专业合作社、晓坪村集体、食用菌种植大户合作创办晓坪村供销合作社,流转土地40余亩,建成50万袋规模的标准化种植基地,为社员提供技术指导、物资供应、托管种植、订单回收、劳务用工等服务,带动120余户农户参与发展,使其中30余户贫困户真正具备了产业造血脱贫功能。同时,争取“一村一品”项目资金作为村集体资产入股合作社,集体经济每年可分红增收8万元,社、村、户建立起长效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了多方共赢。

存在的问题

服务能力不强。供销合作社大量资产已经变卖用于改制、补偿安置职工或偿还债务等,目前剩余资产多是低效闲置资产,数量较少,而且零星分散。大部分基层社经济实力薄弱,为农服务规模较小、功能单一,开拓市场、参与流通的能力不足,与农民合作关系、利益联结不紧密。

发展后劲不足。一是基层社由于多次改革改制,存量资产有限,实力不强,吸引力不够,吸纳专业合作社联合合作发展、吸收社员入社等方面还有较大难度。二是缺乏项目支撑和政策支持,为农服务抓手不强。三是干部队伍年龄老化,部分人员思想观念落后,缺乏活力和战斗力。

体制机制不顺。基层社与市场主体之间缺乏长效、可行的合作机制,“三会”制度等规范措施难以有效落实。

村级社推进迟缓。目前,供销合作社的设立尚无法可循,新建村级社无法登记注册。同时,村“两委”、广大农民对村级基层社建设的理解、认同不深,支持、参与不够,基层社建设难以有效开展和全面铺开。

对策及建议

提升基层社服务质量。一是推进基层社与农业产业融合。着力把基层社打造成功能齐全、科技含量高的综合性农业生产服务中心,为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现代化发展提供综合服务,加快基层社向为农服务综合平台转变。二是积极开展商贸流通。加大与正星物流公司等商贸流通企业的网络和渠道对接力度,在乡镇开展日用品、生鲜农产品、农资、烟花爆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商品的连锁经营服务,为农村地区开展商品配送服务。三是拓展服务功能。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发展再生资源回收、乡村旅游、文化体验、公益服务等新产业新业态,实现经营性与公益性服务的有机结合。

加强基层社发展实力。一是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基层社建设,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放大社有资本价值。二是加强项目政策扶持。加大“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等上级扶持项目的对上争取力度,积极争取将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和公益性的流通基础设施委托基层社经营和管护。三是深化联合合作模式。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打好基层社“优质资产”和“项目支撑”两张牌,加快推进以市场为载体、产权为纽带的联合合作模式,不断壮大基层社综合实力。

完善基层社体制机制。一是完善民主管理决策制度。设立基层社章程,完善基层社“三会”制度,定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建立健全理事会、监事会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程序,充分保障社员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权利。二是建立监督管理制度。实行社务公开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社员和社会监督。建立县级联合社工作督导机制。三是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基层社财务管理和收益分配制度,加强内部经济核算,规范基层社与社员的利益分配关系,确保农民增收、市场主体受益、供销合作社发展。

推进村级社规范建设。一是探索合作模式。与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联合办社,将村集体资产、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村级基层社,由村级基层社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收益权,从事资产经营管理。二是创新服务方式。结合“一村一品”、电子商务、便民服务等发展要求,开展土地流转和托管、农产品品牌创建、日用品和农资流通、农村电子商务等经营业务,发展民俗体验、乡村旅游等新兴服务业,把村级基层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前沿阵地。三是争取政策支持。建议当地县委、县政府将村级基层社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的举措加以统筹推进。与市场监督管理、发改委、农业农村局、科技经信等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协作,在注册登记、项目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电子商务发展等方面提供助力、形成工作合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