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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村级供销合作社,把握好这四点是关键

来源: 中华合作时报 日期: 2020-01-15 15:05:19

2015年开始,安徽省铜陵市供销合作社为了贯彻中央、省市委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与省供销合作社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精神,结合铜陵市社基层组织建设的状况,提出了下沉一级,把供销合作社建到村里,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村社共建”计划。“村社共建”计划与发展壮大社有企业的“企社共建”计划,发展供销电子商务的“网社共建”计划一起,成为了铜陵市社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推进村级供销合作社建设中

铜陵市社坚持把握四好导向

边试点、边完善

取得了初步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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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比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股份合作社以及其他形式的经济组织形式后,选定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村级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个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入社自愿、退社自由”,且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不是按资决策。这样的制度设计在实际操作中有一定的难度,不利于基层社综合性发展和长远发展壮大。而有限责任公司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载体,有利于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现代企业制度,有利于基层社长远发展。中央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指出,要推进县级以下基层社向实体化发展,因此村级供销合作社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宜选择有限公司这种载体,简称为“村级供销合作社”。

有了一个好的载体只是发展的基础,重要的是还要有一个好的机制。第一,设置好股权。在股权结构和股东构成上,设定村集体资产不低于35%, 且是第一大股东。广泛吸纳普通农户、农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入社,上级供销合作社适当参股。坚持村集体资产作为第一大股东并相对控股,就是坚持《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所规定的基层社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属性和集体所有制的属性,失去了村集体资产的相对控股和第一大股东的地位,就失去了基层社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属性和集体所有制的属性。坚持上级供销合作社适当参股而不控股是为了体现村级供销合作社是一级基层社而不是上级社的社有企业或者为农服务中心。“三变”资产确权量化以后,经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由村供销合作社持有经营、全体村民受益,这既解决了村级集体资产确权量化以后有一个适合的经营主体问题,又充实了村级供销合作社的集体股份,能更好地发挥村级供销合作社作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功能。第二,推荐供销合作社负责人。既然村级供销合作社由村集体控股,自然供销合作社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原则上由村“两委”负责人担任。同时,聘请懂经营、会管理的能人任总经理,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可以任总经理。第三,建立激励机制。要长久地吸引优秀人才到供销合作事业的队伍中来,同时也长久地吸引优秀人才到村“两委”的队伍中,激励机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机制。因此,铜陵市明确村“两委”负责人担任供销合作社职务的拿双份工资。一份是千分制考核工资,一份是供销合作社绩效工资。同时,还依法建立起其他的多项管理制度。

过去村集体没有发展集体经济的有效载体,没有申报项目和资金的主体,现在有了村级社,就有了申报主体。村集体也可以享受到与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同等的待遇了。铜陵市社设定,市级“新网工程”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村级供销合作社,同时鼓励和支持村级供销合作社申报市级、省级等其他各类涉农项目和资金,并积极争取其他涉农资金、扶贫资金、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等,形成发展集体经济的“一个漏斗”机制。此外,建设村级供销合作社,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仅仅靠供销合作社一家单打独斗是不行的,因此,争取领导重视是支持村级供销合作社建设的重要政策保障。铜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村级供销合作社建设工作,2017年,铜陵市委出台相关文件明确要求,“探索建立村级供销合作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形成村党组织、村委会、供销合作社‘三位一体’的发展格局”。2018年,铜陵市委组织部和市社联合印发文件,要求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发挥村级供销合作社的载体作用,把村级供销合作社作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载体。2019年,铜陵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把供销合作社列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这样由组织部牵头推进,市供销合作社具体推动,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金融局等联合推进的政策环境基本建立。

对村级供销合作社经营业务的正确认识是一个理念更新问题,也是事关村级供销合作社长远发展壮大的重要问题。村级供销合作社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供销合作社,不只是卖农资、开超市,而是一个全经营领域的供销合作社。因此,因地制宜、因村制宜,种植、养殖、加工、流通、仓储、运输、劳务、托老、托幼、乡村旅游、电子商务、农资农服等业务都可以开展。

自2015年11月铜陵市社下发《关于开展组建村级供销合作社试点工作的意见》以来,共试点建设了32个村级供销合作社,入社农户1493户,入社社员3356人,带动农户4582户,销售总额达2882万元,利润总额达248万元,带动农民增收290万元。村级供销合作社建设,培育壮大了村级集体经济,促进了农民增收,推动了农村“三变”改革,支持了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增强了村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对于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有着重要的意义。经过4年多的探索,村级供销合作社在铜陵已得到认可,建设速度正在逐步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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