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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弥勒市提升供销服务助力乡村振兴

来源: 中华合作时报网 日期: 2019-07-10 10:56:46
弥勒市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以优化创新服务为重点,夯实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基础,打造服务群众生产生活综合平台,助力乡村振兴。2018年,全市供销系统经营总额完成26.9亿元,销售总额完成21.5亿元,系统实现利润4421万元,占全州总额41.9%,荣获国家人社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抓供给服务,促农资保障。抓实农资供给服务,全面保障全市农业生产需求,确保全市农资商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建成“弥勒农资连锁”直营店13家,化肥中转库3个,2019年改造提升农资连锁加盟店3个,化肥销售13万吨,“弥勒农资”在全市市场占有率保持在65%左右,切实稳定农资市场价格,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有效发挥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
抓示范带动,促体系建设。规范运行机制,开展合作示范建设,指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63个,其中,国家级示范合作社1个,省级示范合作社12个,州级示范合作社4个;以乡村便民超市建设为重点,鼓励引导个体经营户加入乡村流通网络,为群众提供农资、日用消费品、农产品购销信息等服务,构建覆盖城乡的消费品流通服务体系。建成日用消费品配送店460个、从业人员200人,全市乡镇配送比例70%,村级配送比例50%。
抓信息建设,促市场流通。加强农产品信息网络建设,全面、及时、有效提供市场供求、行业交流等“三农”综合信息,搭建农产品交易信息桥梁,有效激活农产品流通,增加农民收入。今年以来,共采集发布供求信息、价格行情、农业科枝、市场分析等20余项8000余条农业信息,网站点击率200万次以上,促成农产品交易额1亿元以上。
抓惠农金融,促资金保障。强化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开展信用合作、融资担保、保险代理等金融服务,打通金融惠农“最后一公里”。2018年,全市供销合作社社员股金余额5.6亿元,实现收益2558万元,用于“三农”占用款保持在60%以上;农资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1804.90万元,其中,“三农”贷款1490.90万元,占贷款总量82.60%。
抓社有企业,促提质发展。坚持“抓社有企业发展强社”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社有企业市场化改革和转型升级,加强风险防范管理,提高社有企业发展质量效益,着力构建社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方式多样化、传统业务与新兴产业并举、结构调整与转型发展并重的发展新格局。目前,供销合作社有企业投资经营范围涉及宾馆住宿、民办教育、商住楼、烟花爆竹、矿产冶炼、“红河水乡”城市综合体建设等领域,投资收益逐步呈现多元化,有效增强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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