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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供销社关于举办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宣讲报告会的通知

来源: 机关党委 日期: 2022-06-29 16:18:38

机关各党支部、供销集团党委及各社有企业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根据《自治区供销社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通知》(宁供党发〔2022〕18号)要求,决定举办“自治区供销社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宣讲报告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22年7月1日(星期五)下午3:00,在区社24楼会议室举办。

二、宣讲人

自治区宣讲团成员、党委讲师团团长张虎。

三、参加人员

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供销集团及社有企业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党务工作者。

四、有关事项

1、机关参会人员由各处室负责组织,社有企业参会人员由供销集团负责组织落实。参会人员名单请于6月30日(星期四)下午18:00时前报机关党委。(联系人:邓翔  电话:5029011)

2、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认真聆听报告,遵守会场纪律,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状态。

3、请参会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会议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拟参会人员如会前有出差旅居史或发烧等身体不适症状的,原则上不参加会议。



  中共宁夏供销社直属机关委员会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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