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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近期党的建设及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机关党委 日期: 2021-07-06 16:28:52

宁供学组发20218号


机关各党支部、供销集团党委及各社有企业党支部:

全面了解掌握基层党组织上半年党建工作、党史学习教育进展情况,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件,是当前理论武装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党史学习教育的核心内容。直属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工作,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精心组织学习,强化研讨交流,引导党员干部学出坚强党性,学出信仰担当,学出绝对忠诚,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推动直属系统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取得新成效。同时,要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勋章”颁授仪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转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时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的通知》《转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时重要精神的通知》(宁学组发202116号、17号),以及自治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座谈会精神,筑牢党员干部职工理想信念,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五个供销”建设和为农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二、做好上半年支部工作总结,开展党建和党史学习教育督查工作

(一)上报工作总结

各支部对上半年支部工作进行书面总结,主要包括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党史学习教育等工作,由支部书记签字、支部盖章后于7月15日前报区社学教办(机关党委)。

(二)开展督查工作

1.督查时间

2021年7月15日-7月19

2.督查内容

1)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学习教育规定书目及重要文件学习情况,认真学习讨论“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情况

2)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进落实情况;

3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党费管理,“学习强国”APP学习情况;

4)落实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开展党员“大学习”“三微”、党性教育、“廉政警示教育周”“梦想与奋斗·建设美丽新宁夏”主题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等情况;

(5)建党100周年主题庆祝活动情况。

3.活动方式

本次督查采取支部书记口头汇报、查看会议记录档案资料、现场交流等形式进行,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及时发现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形成督查通报,督促抓好整改落实,总结及推广基层党组织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有关要求

1.此次督查活动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要求直属系统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责任意识,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督查结果将作为年终党建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2.直属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对照督查内容,深入总结梳理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切实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管用、长效的整改措施,逐一销号落实。

3.区社五个巡回指导组要按照职责、任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照督查内容认真督导。要认真了解、汇总、梳理督中存在的问题及典型经验,指导做好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工作,各组形成督查报告7月20日前报区社学教办(机关党委)

附件:1.自治区供销社2021年上半年党建工作督查台账 


                           自治区供销社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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