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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开展行业性系统性廉洁风险点 排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机关党委 日期: 2021-02-18 15:10:00

机关各处室、供销集团及各社有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开展“风险防控年”工作,切实加强对区社直属系统权力运行重要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有效监管,根据自治区纪委有关文件精神和驻商务厅纪检监察组工作要求,决定在直属系统集中开展行业性系统性廉洁风险点排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二届自治区纪委五次会议精神,在梳理、明晰处室和社有企业职能职责职权的基础上,全面查找本处室本企业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廉洁风险点,制定相应的廉洁风险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风险,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

二、时间、工作内容

(一)实施时间

2021年2月18日-2021年2月28日

(二)工作内容

各处室各社有企业根据职能、工作流程,围绕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深入查找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选人用人以及财务管理、资金拨付、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投标、资产处置、基建投资等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使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人员不能廉洁自律可能产生不廉洁行为的风险。针对排查出的廉洁风险点,注重工作实际,准确评估风险,制定并完善相应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落实监督措施,实现对廉洁风险点的长效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机关各处室、供销集团及各社有企业要高度重视行业性系统性廉洁风险点排查工作,党组织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加强对分管部门权力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风险排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有序推进工作。各处室各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带领所属全体同志深入查找各类廉洁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稳妥推进廉洁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要扎实做好廉洁风险排查防控汇总工作,认真填报廉洁风险排查防控登记表,交分管领导审核并签字同意后,于3月1日前交区社机关纪委,供销集团党委负责督促社有企业廉洁风险点排查防控和汇总工作。


附件:自治区供销社廉洁风险排查防控登记表



                                                              中共宁夏供销社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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