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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微党课、微宣讲、微故事” 学习提升活动的通知

来源: 机关党委 日期: 2019-05-22 14:05:00



机关各党支部、供销集团党委及社有企业各党支部:

为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积极引导供销社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眼入耳、入脑入心上走在前、作表率,根据区直机关工委要求,结合系统“形象提升年”活动实际,区社决定开展“微党课、微宣讲、微故事”大提升活动(以下简称“三微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安排

(一)第一阶段(5-8月)组织实施阶段。各党支部按照附件1要求,由党支部书记负责,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开展“三微活动”。在8月20日前,每个支部由支部书记带头讲1次以上微党课,发动支部党员干部开展1次以上微宣讲和微故事。开展“三微活动”要注重质量和效果,精心策划、精心组织,掀起讲好中国故事、党的故事、宁夏故事、供销社故事的思潮,并真正做到热在基层、热在群众。

(二)第二阶段(8月底)组织“三微”竞赛活动。为了提高党员干部职工参与“三微活动”的积极性,增强活动质量和效果,激发爱党爱国爱家爱岗的深厚情感,切实推动支部开展好“三微活动”,决定组织“三微”竞赛,以党员干部职工上台讲,全体人员台下听,评委现场打分的形式进行。

1.竞赛时间:计划于8月底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活动组织:由机关党委、供销集团党委联合负责。

3.参加人员名额分配原则及具体指标

名额分配原则:各党支部“微党课、微宣讲、微故事”3个项目至少报1个;机关及社有企业党支部党员人数在7人及以上的党支部,3个项目至少报2个不同类别的;离退休党支部3个项目至少报1个;报名数量不设上限。

3.评委设置:由区社领导和机关党委委员组成。

4.奖项设置:根据报名情况,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奖励经机关党委会议研究后,由党费支出。

推荐区社“三微”竞赛中获奖的优秀选手参加区直机关竞赛评选(10-11月份),对代表区社在区直机关竞赛评选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进行奖励。

5.报名时间:各党支部于8月20日前按要求将报名表(附件2)报机关党委。

二、相关要求

1.各党支部要认真学习通知及附件内容,支部书记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引领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推动“三微活动”在各党支部生动有效开展。

2.各党支部要切实重视“三微活动”,报名参加竞赛的选手和作品,支部书记要严格把关、认真指导,切实拿出能代表支部的高质量作品。

3.将“三微活动”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庆祝建国70周年活动结合起来,与供销社“形象提升年”活动结合起来,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支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好“三微活动”,激发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爱党爱国的热情,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豪情,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激情,为实现党建工作提质增效新变化,“五个供销”转型升级新形象,服务“三农”水平能力新提高,供销合作社各项事业新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力量。

附件:1.《关于在区直机关开展“微党课、微宣讲、微故事”学习大提升活动的通知》(宁直党通字〔2019〕23号)

          2.自治区供销社“三微”竞赛报名表



附件2:

自治区供销社“三微”竞赛报名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2019年 月  日

项目

课 目  名  称

宣讲人基本情况

配套资料

备注

姓 名

性别

党 政  职  务

手机号码

微党课

微宣讲

微故事

填表说明:1.“配套资料”一栏主要填写是否配有PPT、音视频资料,或应用短视频、H5动画、快闪等新载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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