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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结合机关党建做好“我身边的战‘疫’模范” 推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机关党委 日期: 2020-03-18 10:25:00

机关各党支部、供销集团党委及社有企业各党支部:

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区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广泛开展“我身边的战‘疫’模范”推选活动的通知》(宁党办〔2020〕13号)《在全区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广泛开展“我身边的战‘疫’模范”推选活动实施方案》(宁疫推选办发〔2020〕1号)和区直机关工委《关于结合机关党建做好“我身边的战‘疫’模范”推选活动的通知》(宁直党通字〔2020〕8号)要求,结合我社实际,决定开展战‘疫’模范”推选活动。“我身边的战‘疫’模范”推选活动是自治区党委、政府近期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当前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重点工作,推选工作是一次深入的党性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集体主义教育的过程。各级党组织要迅速行动,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我身边的战‘疫’模范”推选


(一)推选范围和名额。

推选的范围为自治区党委宁党办〔2020〕13号文件确定的全区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含疫情防控中的牺牲人员),主要分为以下6类:一线工作者、志愿服务者、物资保障者、设施建设者、组织领导者、社会贡献者。此次推选坚持面向基层,突出业绩导向,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先进事迹为主要衡量标准,坚持少而精的原则,优中选优。个人推选不限职业、不限身份、不限年龄,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包括聘用人员)均可被推选。各级党组织按照应推尽推原则推选,不受名额限制。

(二)推选条件

模范集体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要求,出色完成疫情防控任务,为取得疫情防控工作胜利作出突出贡献。

2.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自治区提出的“四个决不”“五个凡是”“三个全面”“四个实行”和“十项措施”等要求,迅速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措施,有效防止疫情扩散,在医疗救治、排查起底、隔离留观、值班值守、物资保障、维护稳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3.领导重视、组织得力、积极动员、行动迅速,在组织、指导群防群控措施,为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扩散和传播作出突出贡献。

模范个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区“四个决不”“五个凡是”“三个全面”“四个实行”和“十项措施”等要求,迅速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在医疗救治、排查起底、隔离留观、值班值守、物资保障、维护稳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2.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临危不惧、奋勇争先,一心为民、勤奋工作,起模范带头作用。

3.坚持在疫情防控工作一线,深入病区、疫区,为抢救病人,提高收治率、治愈率和降低感染率、病亡率,发现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扩散作出重要贡献。

4.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组织领导、协调推动各方面力量投身疫情防控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突出贡献。

5.识大体、顾大局,自觉配合和服务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参与疫情防控管理,影响带动身边更多群众投身疫情防控。

(三)推选办法

各级党组织要积极发动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参与推荐。通过个人推荐、组织推荐、线上推荐、书面推荐、口头推荐等多种形式。

推选时间:20204101200截止。

推选电话:0951-5029011  5029015

推选方式:发送电子邮箱,报送战‘疫’模范推荐表。邮箱:qsjgdw@163.com

(四)组织初步核查

在广泛推荐的基础上,机关党委综合分析后提出正式建议战‘疫’模范集体和个人名单。

(五)审定公示

战‘疫’模范集体和个人名单经社党组研究审定后,在区社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直机关工委。

(六)表彰奖励

按照自上而下、压茬表彰、同一对象不重复表彰的原则,党中央、自治区和区直机关工委将逐级进行奖励。


二、结合党建工作,深化推选活动实效


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党建引领,把“我身边的战‘疫’模范”推选活动与开展党建工作、落实“三强九严”工程紧密结合起来,开展以下活动:

(一)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月份及4月上旬组织开展“找找我身边的战‘疫’模范”主题党日,广泛推荐“我身边的战‘疫’模范”,通过寻找先进典型、提炼典型、学习典型,引导党员提振精气神,坚定自信、扛起责任、勇挑重担,坚决把党中央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抓实抓细抓出实效。

(二)开展“我身边的战‘疫’模范”事迹诵读活动。4月底前充分运用“三会一课”,组织党员诵读抗击疫情工作一线中的家书、请战书、承诺书等,分享“战疫一线”模范的感人故事,宣讲身边战“疫”模范的先进事迹,以典型教育人、感动人、激励人。

(三)开展“三微”活动。各级党组织3、4月份把“我身边的战‘疫’模范”推选作为“微党课、微宣讲、微故事”活动的重点内容,动员党员运用身边战‘疫’模范的具体事迹开展“三微活动”。级党组织“三微”活动作品于413日前报机关党委,上报“三微”作品不限定形式,各党支部至少上报1个作品,离退休党支部不设具体上报指标。机关党委将根据上报情况,择优选报区直机关工委,参加区直机关“三微”成果展示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党组织要切实重视“我身边的战‘疫’模范”推选活动,认真学习通知内容,组织落实好推选活动各项工作,按时完成模范推选、召开主题党日、开展“我身边的战‘疫’模范”事迹诵读、上报“三微”作品等活动。上报的推选名单和“三微”作品各支部书记要严格把关,确保推选对象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切实拿出能代表支部的高质量的“三微”作品。此次活动完成情况将作为年度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活动宣传。“我身边的战‘疫’模范”推选活动是发现典型、树立典型、宣传典型、学习典型的过程,各党支部要把宣传融入推选全过程,通过网站、宣传栏、微信学习平台边推选、边宣传、边学习,形成人人推模范、人人学模范、人人做模范的浓厚氛围,使推选活动成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过程。

附件:1.全区“我身边的战‘疫’模范”集体推荐表

         2.全区“我身边的战‘疫’模范”个人推荐表


                                                                      中共宁夏供销社直属系统委员会

                                                                          2020年3月18日



附件1:

全区“我身边的战‘疫’模范”集体推荐表

推荐单位(盖章):

集体名称

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联系电话

推荐类别

主要事迹(800字左右)

附件2:

                       全区“我身边的战‘疫’模范”个人推荐表

推荐单位(盖章):

姓  名

性别

联系

电话

1寸免冠

蓝底彩照

(电子版)

工作单位

及职务

身份证号

推荐

类别

主要事迹(800字左右)


填 表 说 明


1.本表是全区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广泛开展“我身边的战‘疫’模范”推选活动用表,必须如实填写,不得作假,违者取消推选资格。

2.本表一律打印填写,不得随意更改格式,使用仿宋小四号字,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行距为“最小值0”。

3.集体名称、负责人姓名和职务等必须填写准确规范,临时集体应在集体名称后标注(临时集体)。

4.类别:A、一线工作者;B、志愿服务者;C、物资保障者;D、设施建设者;E、组织领导者;F、社会贡献者。

5.主要事迹要突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的作用、作出的贡献和取得的效果等,文字要求准确精炼、简明扼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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