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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关于印发《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资产监督管理处 日期: 2020-11-12 17:14:07

宁供社发〔202022 

各社有企业、机关各处(室):

《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党组第十四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6月24日


 

 

 

 

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和各级党委、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依据《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宁安委〔2020〕5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杜绝重特大事故,全系统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为打造“五个供销”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营造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较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区社的监管领导责任、供销集团的直接监管责任,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行政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职能部门督查检查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将风险管控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贯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建立起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为基础的长效机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2个专项整治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强化集中学习。通过“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等活动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党员大会、干部职工大会、专题辅导等形式,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以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等制度规定,结合各自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并将学习教育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二是强化宣讲促学。以“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为主题,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活动,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人员互动讲以及现场教学示范、交流安全生产经验体会等方式,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推动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形成自觉,推动企业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三是强化教育培训。组织观看专题片《生命重于泰山》、警示教育片,深刻吸取各类事故警示教训,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切实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分级分批组织供销集团和各社有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岗位人员参加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的安全职业资格教育培训,提高落实安全责任的专业能力;各社有企业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谈心谈话活动,从思想认识、工作方法、责任落实方面讲标准、提要求,增强安全规章制度执行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四是强化贯彻落实。督导各社有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科学管控措施,细化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保证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细;继续推进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演练工作,着力提升预警能力、隐患排查能力、决策指挥能力、救援实战能力、应急协同能力、应急保障能力,促进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提升;及时总结一批安全生产典型成果,强化示范带动,深入宣传推广,切实形成全系统重视安全生产、关心安全生产、支持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企业安全管理分级化、风险管控清单化、隐患查治常态化、制度规程规范化、现场管理可视化、培训教育经常化。一是完善制度规章。2020年底前,根据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相关要求和近几年国家、自治区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结合系统实际,组织各社有企业开展制度废、改、立工作,修订完善一批陈旧且操作性不强的制度,制定一批企业亟需而又缺失的制度,各社有企业必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内部管理、预防控制、应急处置等各方面基本制度机制,为全面有效落实安全生产各项主体责任夯实制度基础。二是加强执行落实。2021年底前,各社有企业全面完成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建立、安全风险清单制定、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双报告”、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联网、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或应急救援协议、落实安全承诺制度、安全标准化达标(适用于按相关要求必须达标的重点企业);区社和供销集团定期督查检查社有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和执行情况,对未完成制度建设任务和不能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依然不落实的,严肃问责处理。三是推动巩固提升2022年底前,组织社有企业全面深入总结前两年制度建设和落实执行工作经验成效、问题不足,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改进完善、巩固社有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区社、供销集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的制度和措施。强化典型引路、经验交流和指导帮扶,促进社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水平全面提升。

(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集中开展三类场所的安全整治,打牢火灾防控基础,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救援体系。一是排查整治。2020年底前,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管理有关法规制度规定,组织供销集团、各社有企业全面排查治理本企业经营管理范围内的风险隐患,建立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督办整改一批消防安全隐患。宁夏供销数码电讯公司完成地下一层消防安全摸底排查、风险评估以及综合演练测试工作。二是集中攻坚。2021年底前,研究制定区社系统总体应急预案,加强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消防装备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安全重点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强化冬春火灾防控、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三合一”场所、仓储物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火灾高危企业和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企业应及时主动接入“智慧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三是巩固提升。2022年底前,区社建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上下联动、高效运行的系统应急救援管理体系,社有企业消防安全日常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执行。督导社有企业结合实际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和微型消防站,加强消防应急演练,提升实操能力。完成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确保各社有企业尤其是设有消防监控室的企业配备初级或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

(四)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监督宁夏供销社日杂鞭炮公司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加强烟花爆竹的购进、运输、销售、燃放四个环节管理,配合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假冒伪劣烟花爆竹查处工作,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无事故。认真开展商贸流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摸排商场、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标准化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并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治要求,加快推进实施,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自治区安委会要求,结合实际,组织社有企业深入开展道路运输安全、城市建设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至7月)。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印发《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召开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第三季度例会,全面部署启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社有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动员部署,认真落实。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社有企业对本企业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阶段总结、专家指导服务、学习借鉴标杆企业经验作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加快推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产生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完善制度和措施并逐项推动落实。结合行业领域好的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系统推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期间,供销集团和各社有企业应逐季、逐年总结报送工作开展情况。2022年10月,区社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供销集团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提请区社党组审议后,上报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系统上下要提升政治站位,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充分认识专项整治是消除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一场“攻坚战役”,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区社工作部署要求上来。区社成立以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为组长,党组成员、理事会分管安全生产副主任为副组长,主持日常工作,资产监督管理处处长、各社有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社资产监督管理处,罗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社有企业也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下决心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彻底根治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深层次问题,以更大的力度、更有效的举措、更完善的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完善细化措施,务求取得实效。各社有企业要结合实际,细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举措,一方面要盯着2个专题、2个专项整治列出任务清单,定期研究推进落实;另一方面要盯着安全风险隐患和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列出检查清单,细化安全检查重点内容和标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高风险或隐患尚未完全整改的部位、设备设施或关键岗位要加大巡查排查频次,严查真改,整治彻底。各级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情况分析会、工作协调会,及时了解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有序、取得实效。要坚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切实把专项整治过程转变为解决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的过程。

(三)强化督查检查,认真总结提升。区社及供销集团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原则,按照“四不两直”工作要求,强化对各企业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情况的督查检查力度;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行动走过场,尤其是不按方案要求按时按标准完成规定动作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制度严肃问责。供销集团要突出重点,建立督查检查发现重大问题隐患清单,对企业排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建档立册、逐项销号,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果断措施责令停产停业并严肃问责处理。各社有企业要严格落实“一季一报”和“年度报告”要求,于6月底前制定并向供销集团呈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之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前、每年12月15日前和2022年10月15日前呈报专项行动季度总结、年度总结和三年总结。供销集团要在平时督查检查和认真分析研究各企业专项行动季度总结、年度总结和三年总结基础上,在3日内形成相应汇总书面总结报告(要求必须全面认真总结各企业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和好的经验作法,同时要重点指出问题并提出下一步改进推进措施和工作意见),连同各企业呈报总结一并呈报区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

           2.落实社有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

          3.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1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根据《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宁安委〔2020〕5号),结合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领导干部和企业中层以上人员为重点,带动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坚决落实区社、供销集团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到2022年底前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时刻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把安全生产贯穿企业发展全过程。三是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三管三必须”原则要求,坚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四是大力提升全员安全素质,持续强化社会公共安全意识,坚决筑牢防范事故灾害的防线。

二、主要任务

(一)认真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一是区社、供销集团及各社有企业分级组织观看公开版。二是将专题片纳入社有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并严格督导落实。三是将观看专题片列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进行考核。(责任单位:资产监督管理处、供销集团及各社有企业)

(二)集中开展学习教育。一是区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各处(室)、各社有企业要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学习内容,每年学习不少于2次。二是邀请有关专家就相关内容作专题辅导,每年至少1次。三是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活动,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警示教育会等形式,深入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讲安全生产公开课1次,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总每年至少2次。四是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谈心谈话活动分级实施,区社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与供销集团领导班子对话谈心,重点谈如何落实“一岗双责”和供销集团安全生产直接监管责任;供销集团与各企业领导班子对话谈心,重点谈如何落实“一岗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企业领导班子与所属员工对话谈心,重点谈如何将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个岗位,同时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总就安全生产工作广泛征求广大员工意见建议,每年至少1次。各层级安全生产谈心谈话活动要形成《安全生产谈心谈话记录》,保障安全生产谈心谈话活动持续深入推进。(责任单位:资产监督管理处、供销集团及各社有企业)

(三)广泛宣传贯彻。一是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等活动为载体,通过悬挂横幅、电子屏幕、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二是组织社有企业开展知识竞赛、主题演讲、答题活动。三是积极通过媒体、报刊等宣传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方面涌现的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创新做法。责任单位:资产监督管理处、供销集团及各社有企业)

(四)健全落实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自治区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区社党组、供销集团党委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区社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至少每季度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每年向自治区政府报告安全生产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98号),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安委办和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明确的范围和时限,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三是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举报奖励和舆论监督等措施,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重大节庆、重大活动期间在岗值班值守,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开展制度废改立工作,各企业依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法规制度,结合企业实际,认真开展制度废、改、立工作,修订完善一批陈旧且操作性不强的制度,制定一批企业亟需而又缺失的制度,切实提升企业制度建设水平,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保障责任落实。新制订修订的制度必须经企业相关会议研究以正式文件下发执行。五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考核细则,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工作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责任单位:资产监督管理处、供销集团及各社有企业)

(五)推进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一是严格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规定》,坚持从源头上加强治理,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定工作,绘制安全风险四色空间分布图,制定科学管控措施,落实管控责任。二是落实“每日重点排查、每周普遍排查、每月系统排查”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活动,落实闭环管理。三是坚持“三管三必须”原则,利用重大节日、重要节点、活动期间深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活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责任单位:资产监督管理处、供销集团及各社有企业)

(六)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一是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举办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班1期,组织参训人员考取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消防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不断提高安全管理从业人员的素质。二是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活动,各社有企业每年不少于2次,消防重点单位每季度不少于1次,切实提高人员实操能力。责任单位:资产监督管理处、供销集团及各社有企业)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7月)。社有企业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进度和责任措施,深入宣传发动,做好工作部署。

(二)组织实施(2020年5月至12月)。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广泛宣传活动,对各社有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行督查。

(三)重点推动(2021年)。着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推动健全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确保重点工作取得显著进展。

(四)完善提升(2022年)。总结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成果,宣传推广一批宣贯典型,加强示范引导,带动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供销集团及社有企业认真做好学习宣贯活动的有关文字、音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总结形成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相关报告报送时间与《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保障措施”报送相关总结要求相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社成立以党组成员、理事会分管副主任为组长,资产监督管理处处长、供销集团董事长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供销集团、各社有企业要深刻认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建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强化工作落实,压实具体责任,统筹推进本企业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负责,分管领导要精心组织安排,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学习宣贯取得实效。

(二)营造浓厚氛围。供销集团、各社有企业要运用多种手段,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新举措新成效,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引导企业全体员工关心企业安全生产、参与企业安全发展。

(三)严格监督考核。区社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及供销集团对各社有企业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将学习宣贯列入年度考核主要内容,进行赋分考核,计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成绩,对学习宣贯不认真、不深入要及时责令改进


附件2

落实社有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

为推动社有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结合社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健全完善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以建立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为重点的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以事故抢险救援为重点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体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业监管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不断增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动性、自觉性,推动企业安全管理分级化、风险管控清单化、隐患查治常态化、制度规程规范化、现场管理可视化、培训教育经常化等“六化”建设,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努力减少零敲碎打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进一步打造“五个供销”和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营造良好安全发展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修订稿)《自治区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以消防安全责任为核心,认真研究制定“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绘制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架构图,细化通俗易懂、便于操作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履职手册,实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员全岗位全覆盖、安全生产责任全过程追溯。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将安全文化阵地向一线班组和工作现场延伸,强化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2.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等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严格执行《自治区企业厂长(经理)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健康十条规定》,亲自推动安全生产制度建立,经常深入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安全生产制度落实,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安全生产关键节点、重要时间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

3.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强化企业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形成“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二)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为领导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建立符合企业自身实际的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

2.加强安全投入保障。将安全生产投入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保障安全生产设备设施、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设备维修保养、工艺技术更新换代、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保险、应急演练、事故救援等安全生产支出,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宁夏供销数码电讯公司要积极筹措资金,严格按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实施方案组织落实,确保按期整改。宁夏供销社日杂鞭炮有限公司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3.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按照国家安全培训规定,采取“送出去学、请进来教”等方式,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实践技能培训,使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使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特种岗位作业的专业技能,使关键部门和岗位负责人具备一线岗位安全管理的知识和能力,使一线从业人员具备本岗位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加强外包等业务安全管理。企业委托其他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危险作业的,应在作业前与受托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告知其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企业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的,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事项。

5.强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积极运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材料,建立安全生产监控系统。加快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实现精细化生产、标准化管理,从源头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火灾高危企业和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企业应及时主动接入“智慧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

6.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19〕7号),结合自治区和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明确的范围和时限,按照“应达标尽达标”原则,各社有企业积极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投入、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查处、绩效评定、持续改进10个方面严格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行为,加快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工艺设备、作业环境“四个标准化”,安全制度、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五个到位”。

(三)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隐患预防控制体系

1.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自治区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试行)》,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主动报告制度,定期排查、全面辨识、动态更新、严格管控企业的生产工艺、设施设备、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按照标准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相应安全管控措施,逐一明确具体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全面落实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一图(安全风险分布图)、二单(危险有害因素排查辨识清单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三卡(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承诺卡、作业场所危险因素应知卡和应急处置方法应急卡)、六必须(重大风险源必须掌握、应急措施必须具备、处置预案必须明确、防护措施必须完备、岗位人员危险应对必须熟练及企业负责人对风险点必须清楚)”的工作要求,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2.实施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根据行业标准,针对风险点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和清单;明确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对风险点的管控范围,将风险点隐患排查的责任落实到人;明确每个风险点的隐患排查内容、频次和要求,建立起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推动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常态化,对查出的隐患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重大隐患严格落实“分级负责、领导督办、跟踪问效、治理销号”制度,及时向区社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供销集团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发动并激励员工主动排查、发现举报事故隐患。

3.加强各类危险源安全管理。相关社有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和建档,实施现场动态监控,定期检测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完善控制措施,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对具有较大或以上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应建立运行、巡检、维修、保养的专项安全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事故应急处置卡,配备消防、防雷、通讯、照明等应急器材和设施,根据生产经营设施的承载负荷或者生产经营场所核定的人数控制人员进入。定期组织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体检式安全评估,确保始终处于安全可靠状态。

4.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社有企业应加强对吊装、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登高,设备大修、危险装置设备试生产、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拆除、油罐清洗、临时用电、涂装、危险品装卸,以及涉及重大危险源、油气管道、临近高压输电线路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定专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监督危险作业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及时采取措施排除事故隐患、纠正违规行为。

5.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社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

(四)健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体系

1.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研究制定区社系统总体应急预案,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上下联动、高效运行的系统应急管理机制。各社有企业要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及危害,制定完善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全面推进应急预案精编化、手册化,加强应急预案各环节的衔接,完善补充与相邻单位和应急救援部门的协调配合的应急救援机制和措施,切实提升应急预案的实用性。要建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企业,应与邻近建有专业救援队伍的企业签订救援协议,或者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与企业风险等级相适应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装备等物资,定期组织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训练,使各级各类人员熟悉应急救援预案,熟记岗位职责和应急处置要点,熟练操作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装备,提高现场应急救援能力。

2.严格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严格遵守事故报告有关规定,按照报告时限、内容、方式、对象等要求,及时、完整、客观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不得瞒报、漏报、谎报、迟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应按规定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3.强化三整改落实。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妥善做好事故善后工作,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并接受监督检查。重视加强对轻微事故、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原因分析,研究落实预防改进措施,防范人员伤亡和有较大财产损失的事故发生。针对同行业、本地区发生的典型事故,及时组织学习反思、警示教育和自查自纠,有效预防类似事故发生。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至7月)。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各社有企业及时全面安排,广泛宣传发动。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的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序时进度,及时报送区社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供销集团。

(二)完善制度(2020年5月至12月)。分析企业存在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问题,建立健全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坚持立行立改,结合法律法规规定、改革发展要求和行业实际,抓紧健全完善工作制度、研究建立工作机制,为全面有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打好制度基础。

(三)全面落实(2021年)。坚持全面覆盖、统筹推进、重点突出、持续深入、务求实效,紧盯责任落实、风险管控、隐患查治等重点目标任务,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工作。强化督促检查,加大奖惩力度,集中攻坚克难,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在持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基础上,结合行业领域实际情况,深入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关制度和措施,逐项加以改进提升。

供销集团及各社有企业要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相关报告报送时间与《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保障措施”报送相关总结要求相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社成立以党组成员、理事会分管副主任为组长、资产监督管理处处长、供销集团董事长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项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协调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相关工作。社有企业要紧密结合实际,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与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有机结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力推动企业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不断提升自主管理水平。

(二)强化督查检查。坚持“三管三必须”原则,区社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及供销集团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未按规定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报告风险和隐患、未建立实施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的企业,按照《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进行处理。

(三)严格实施考核。根据区社印发的《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宁供社发〔2019〕21号),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专项行动列入考核重点内容,进行考核,记入绩效考核成绩,与企业绩效薪金挂钩。


附件3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精准提升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系统本质消防安全,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和要求,结合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目标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通过三年时间,持续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一是深化消防车通道集中整治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属地政府有关要求,对本单位辖区消防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并定期检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二是开展救生通道清障工作。检查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或占用从事经营,打通、清理被堵塞、圈占的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拆除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的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恢复原状,保持畅通。

(二)集中开展三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一是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各社有企业经营或对外租赁的商场、宾馆、饭店等场所重点检查消防通道是否划线立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外墙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是否到位,消防设施是否完整有效、消防演练是否定期开展、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现象、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现象、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等。宁夏供销电讯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要落实主体责任在消防部门指导下,综合客流高峰、建筑结构、安全出口、疏散路线、通风照明条件、电气设备以及周边消防救援力量、装备器材等关键要素,定期开展地下建筑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援能力综合演练;聚焦《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银兴消重字〔2019〕第0003号)明确的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于银川市兴庆区消防大队明确的时限前完成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任务。二是加强仓储物流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宁夏金桥物流有限公司重点检查消防通道是否划线立牌,是否畅通或占用从事经营;是否违规设置仓库、员工集体宿舍等场所,是否存在“三合一”场所;电气线路是否按规定敷设;是否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有毒物品;消防设施是否完善,消防巡查、消防演练是否定期开展,应急值班值守制度是否落实等。三是对外租赁营业场所安全整治。宁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土产果品茶叶总公司、宁夏富华商贸有限公司、宁夏鑫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夏金桥宾馆等企业要切实加强对外租赁营业场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安全管理,确保无违规用电、用火,电线线路布局合理,不超负荷,电线无老化、破损,气罐、油罐存放合理。上述三类场所所涉及的企业,应全面检查消防设施完好情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报警功能;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的,必须立即整改,将控制柜设置为自动控制状态,并张贴明显标志;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联动功能;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供水功能。

(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日常管理机制。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的,必须落实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并如实记录检测维保结果,存档备查。未定期开展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的,必须安排专人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妥善处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必须每二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仓储物流企业必须加强夜间防火巡查。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必须根据整改难易程度,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必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四)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一是抓关键少数。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的消防培训,使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知识和管理能力,使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特种岗位作业的专业技能,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做到持证上岗。2020年9月前,区社组织开展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班,确保各社有企业尤其是设有消防监控室的企业按照相关标准配备初级或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二是突出企业一线。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培训,加强消防普法宣传。落实入职必训、定期转岗轮训,使一线从业人员具备本岗位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的基本知识和消防安全操作技能,切实使其了解本场所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人员密集场所现场工作人员,在突发情况下必须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三是强化实战演练。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消防演练方案》,《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演练1次,消防应急演练每年至少开展2次,消防重点单位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强化实操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

三、时间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至7月)。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印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召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第三季度例会,部署启动专项整治方案。各社有企业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一是企业自查自纠。各社有企业对本企业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的排查治理,排查整治分工要落实到岗位,明确到个人。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二是行业督查检查。区社及供销集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结合各项活动开展督查检查活动,通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提出建议、督促整改。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社有企业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本企业突出问题,加强日常自查自纠和督查检查,动态更新并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确保消除风险隐患。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社有企业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及时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体系,为今后出现同类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供销集团及社有企业认真做好本方案有关文字、音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总结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相关报告报送时间与《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保障措施”报送相关总结要求相同。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区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分管副主任为组长,资产监督管理处处长、供销集团董事长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筹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内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社有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亲自抓落实、抓实施,咬定目标,全力实施;分管负责要具体负责、常态调度,主动协调、组织落实,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稳步有序推进。各社有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存在的隐患,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隐患的特性,研究制定差异化整改措施,扎实整改。各级领导小组要开展督查活动及情况分析会、工作协调会,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推进。

(三)严格考核问责。结合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以消防安全为重点实际,加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考核权重,记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成绩。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不认真、不扎实和考核不及格的企业,依据《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等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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